不再逼他,局势到了这种境地,他迟早会离开的。
中午李陶回来吃午饭,抓条羊腿匆匆啃着,说,“哥,我下午搬去古来城,他们已经在那里安营驻扎,”温柔地捧起李默的手,用油乎乎的嘴凑过去,在手背上亲了下,“你在这里等我。”
李默一惊,心中涌起一种久违的慌张感。他想起很久之前他因为赌气跑去找肃戎单挑,那时候他就在屋里枯等四天四夜,那种不知他生死的感受,这辈子绝对不想再经历一次。李默用力捏住他的手摇头道,“让召南在这里等,我一起去。”
他故意把缪召南搬出来。李陶知道缪召南想挖自己墙角,所以很防备他。果不其然,一提这个名字,他脸色都变了。
但让李默意外的是,李陶脸色虽然难看,但依旧点头道,“嗯,让他跟着你安全些,他虽然没啥用,但有比没有强。”
“陶陶,”李默抓着他的手摇了摇,坚决不容他反驳道,“我跟你一起去。”
“但是……”
“我心意已决,你别多说了,吃饭吧。”
驻扎到古来城十分迅速。古来城原有的居民,愿意归顺的都留了下来,为防止腹背受敌,不愿归顺的则全部赶出城外,这样城门一闭,古来城基本就与荒原连成一片,正好成为一道险峻关隘。
三日后,前方探子来报,古来城正前方一百里处发现狼王大军。一日后,狼王大军逼近十里处,同时出使者,宣开战,一刻也未停留。
李陶应战,率众人登上城楼。李默同缪召南等人候在后方军营中。
楼下浩浩荡荡六万大军已经列成专用来攻击的锥形阵型,六万人竟无一丝声响,各个面容严肃身姿伟岸,人手一件形式各样的武器,身着整齐划一的狼王部族服侍,因皮肤就是天然铠甲,多余的反倒嫌累赘。李陶望去,竟没在队首找见骠骑将军。
正当他疑惑不已时,楼下声势浩大的大军中央,如一根鸿毛飘落湖面,传来一丝涟漪,极小,甚至不等大家发现发生什么就又恢复了队形,然后从楼下忽然爆发出一阵极诡异的狂笑。城楼上的众人纷纷对视,不理解究竟怎么了。
只有李陶听见这个声音,脑袋霎时空白一片。
他听见正虎用他最熟悉也是他最惯用的嘲讽语气大声道,“李陶!好久不见呀!娘的!李默还活着吗?”
城楼上除了李陶,其他人纷纷大惊,一片哗然,天玠恐惧道,“首领,这是?”
李陶摆摆手,没有回话,脸色阴鹜地往楼下看去,正虎身披一件由纯黄金亮片打造的大麾,瞎掉的右眼也由一块黄金眼罩蒙住,气宇轩昂地双手叉腰,神采飞扬。他原本站在阴影中,所以大家才没有及时发现,此时高视阔步地走到大军前方,他站在太阳下,阳光经过纯金亮片折射,简直令他光芒万丈,不能直视。
但是李陶于他的容光焕发中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他的头发全白了。
完全不像四十岁的人。
☆、56
骠骑大军围城而不攻,整整三日。正虎跟李陶第一次碰了个面后就杳无音信,除了城楼下黑压压的大军,整座城池甚至看不出与往常有任何差别。
李默斜倚在屋中床榻上。这是城中一处民宅,古来城本身就很破旧,条件艰苦,这石房还是人类建筑,也不知有多少年头,墙壁四处透风,原本就很清寒的屋子更是寒风瑟瑟,只有屋中央燃了一炉火。
这几年来部落里搜刮来的好东西,基本都献给了他,没有李陶施加淫威,他们也心甘情愿往他这里送东西。所以即便部落穷的可能吃不饱肚子,但李默拥有全部落最好的东西。
他身上披着华贵的黑色貂皮大麾,衬得肤色愈发苍白,连着几日寝不能寐,眼眶下方有一抹青色,纤细修长几近透明的双手捧着一只专用来暖手的小暖炉,看得见手背上青色血管。他的神情显得有一丝亢奋,原本最畏寒,清癯的脸颊两侧竟出了一抹细汗。从得知将军竟然正虎时,他就想也许能阻止这场厮杀。而他们居然拖了三日不行动,就大大增加了其可能性。
如果可以,李默半点都不希望双方打起来。李陶和他的部落在狼王眼中就是叛贼与匪徒,必不能忍,即使他们能打赢一次,但始终免不了日后的战争,直至全军覆灭狼王才会安心。
这是两万人,两万条命。李默裹紧大麾,慈不养兵是对的,他实在不忍心眼睁睁看着这么多人去送死。如果利用正虎……正虎从来都不是忠心事主的人,如今他手握重兵,若是能离间他与狼王……
李默手心里捏了一把汗,有些冒险,但可以一试。他正想着要找李陶商量,正好与匆匆进来的李陶撞了个满怀。李陶二话不说,弯腰抱起他径直走向床榻,一沾枕头就沉沉睡去了。
这些日子李陶一直都与八位元老在商讨对策,如今他做下的任何决定都关乎部落存亡,元老们言行慎重,只提建议,不敢扰乱他的判断,他没有好好休息过一天,满脸都是疲惫,即便睡着了,英俊的眉宇间还有一缕愁色。他往常既幼稚又冲动,还要李默处处维护他装出来的成熟形象,一些行为举止经常气得他身边帮忙的元老们跳脚。但突然在短短十日之内,却像是换了个人,沉默稳重地将城内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有一次在吃饭时,正嚼着嚼着,突然眼睛一闭身体一歪滑到桌子底下去了,把李默吓得半死,结果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