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惶恐。
有好一阵子,他晚上经常说梦话,或者大喊大叫着惊醒。同寝的同学们烦不胜烦,逐渐对他产生厌恶和恐惧,不肯再跟他同住,联名要求学校让他搬到别处去。
就是在这个时候,在凌凡惶恐不安又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萧瞳走进了他的视线。
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也是学生会长的职责之一,况且凌凡长相温厚,学习认真勤奋,也从来不在学校里拉帮结派,正是萧瞳喜欢的类型。他在学生会的勾心斗角中已经死了不少脑细胞,很需要凌凡这样一个居家型的小情人来抚慰一下自己疲惫的心。
凌凡当然不知道萧瞳的心意,被同学排挤让他情绪很低落,当校方在商议要让他搬到哪里去的时候,他自己也在努力改变现状。
丰富的生活能够让精神世界充实,或许会让他忘记以前的事。
抱着这样的念头,他报名参加了社团。
社团展示会上,凌凡报名参加了篮球社,并且凑巧遇到了自己同班同学,楚瑶。
这是凌凡和这位同学第一次在课堂以外的地方邂逅,与存在感很弱的凌凡不同,楚瑶长得很可爱,而且天生有着一副绵软动听的嗓音,在男女同学里都很受欢迎。
此外,有传言说楚瑶长年被某种疾病困扰,这让他在可爱之馀,似乎又多了一分惹人怜爱的柔弱。
出乎凌凡意料的是,楚瑶虽然受欢迎却很随和,甚至主动跟自己打招呼。
“凌凡!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我是你的同班同学啊,记得吗?你喜欢打篮球?我也很喜欢的,可惜已经加入广播社……我们学校的篮球社很强的你知道吗?去年还打进全国比赛的十强,当时的解说员好热血的,所以我今年考到这所大学之后,就萌生了加入广播社的想法。其实啊……”
楚瑶滔滔不绝,而凌凡就在一边带着微笑默默倾听着。
听说楚瑶身患重病,从他身上却一点都看不出来。凌凡不禁对他心生钦佩,也产生了一丝亲近感,这种感觉是跟爱情无关的,他只是纯粹被楚瑶的人格魅力所吸引,想跟他成为朋友。
这,或许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的朋友。
刚开始的时候,凌凡的确是这么想的。
(11鲜币)第四十一章 校园篇·邂逅
篮球社的训练很辛苦,凌凡虽然打过球,但是在正式社团里完全是个外行,整天被教练和学长们虐的死去活来。半夜累得浑身酸痛睡不着的时候,他就想起了楚瑶的广播社,常常在寂静的夜里打开收音机,戴上耳塞。
广播社的深夜节目是随机的,凌凡听了两三天的古典音乐讲座之后,无意中拨到了一档深夜谈话节目的频段。
“各位同学,晚上好。”
那一瞬间,一个低沉而温柔的声音冲击了他的耳膜。
当时他还不知道,声音的主人就是建筑系鼎鼎大名的学生会长萧瞳。而萧瞳那时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很感兴趣的学弟,居然会这么巧合的在广播里听到自己的声音。
萧瞳的声音其实不算百分之百的天籁,他只是特别合适在广播中献声。那天凌凡听节目听了整整一夜,直到凌晨四点才在萧瞳“晚安”的告别声中,依依不舍的关掉了收音机。
外面天色已经微亮,但是凌凡的情绪还没有从谈话节目中冷静下来,翻来覆去的根本睡不着。生怕自己翻身吵醒同学的话,又会惹得大家不高兴,于是悄悄下床,离开宿舍去校园里散步了。
事情就是这么凑巧,刚播完节目的萧瞳,也恰好从教学大楼里走出来,与凌凡撞了个正着。
清晨的校园里,两人第一次真正的相遇了。
凌凡并不认识萧瞳,但是萧瞳已经注意凌凡很久。这么好的机会怎能错过,他连忙露出学生会长的官方微笑,冲凌凡自来熟的打招呼:“是你?”
凌凡呆了呆,他听出这就是刚才节目里的声音。
同时,他也知道了站在自己面前的就是在建筑系中叱咤风云的学生会长大人。
走出了播音室,萧瞳的声音听起来更加真实,他的声音就跟他的气质一样,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凌凡从小在闭塞的环境中生活,到了大学才知道,原来外面的世界里有这么多优秀而充满自信的人,自己实在太平凡,太渺小了。
“你好。”他冲萧瞳笑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睡不着吗?我知道你的事,学校最近正在商量,你不用着急,”萧瞳也笑,“怎么样,距离上课时间还早,要不要先去打一场球?我听说你是篮球社的。”
对凌凡来说,萧瞳基本上就是一个陌生人,陌生人用这么熟稔的语气说话,让他觉得很不自在。他搔搔头,笑容变得有些尴尬,然后不等萧瞳再说什么,就找了个借口落荒而逃。
只有在熟识的人面前,凌凡的话才会多一些,对待陌生的萧瞳他完全束手无策。有人讨厌他这种唯唯诺诺的性格,但萧瞳却觉得很有趣,凌凡的性格与他自己完全相反,俗话说异性相吸,萧瞳觉得自己更加想得到这个腼腆温柔的学弟了。
凌凡是他喜欢的类型,而且看他这么老实,估计口风也会很紧,不会泄密。
萧瞳喜欢同性,但他那时还不知道凌凡是自己的同类。他只想找一个老实可爱的小情人,填补自己感情上的空虚,同时又不必担心自己的性向秘密被传出去。
“你们说什么?”上午的课结束之后,凌凡回到宿舍,却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