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顿了顿,大概是没想到他问话这么直接,同样直接的告诉他:“是啊,我很缺钱,所以出来挣钱,有什么不对吗?”
其实仔细听的话,这话就有点不高兴了。
黎今望着她,她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很干净,一尘不染的那种干净。
包括她的衣服裤子和鞋子,也都洗的干干净净,可是,留心看的话,就能发现她的衣物都很陈旧,一看就是穿了好几年的了,领子和袖口的边缘都磨的有些光。
黎今大概的明白了,她的家境可能很窘困,要不也不会一人打两份工了。
他说:“别不高兴,我没有取笑你的意思。我很欣赏自己打拼的人。”
听了这话,她将信将疑的挑眉,然后蹲下身子开始整理东西:“不跟你说了,天色不早,我要收拾回家了。”
时针已经走向了午夜,他随意的扫视了一遍,周围的小贩们也都走的差不多了。
她的动作很快,将所有的夜灯重新放进了包装盒里,小心翼翼的打包,塞进一个大袋子,然后拎着甩在身后。
做完这一切,她看着还站在原地的他:“我走了,再见。”
黎今却伸长手臂拦住她:“很晚了,我送你回去。”
她噗嗤一下笑出声:“我家离这里很近,没事啊。”
“你一个女孩子这么晚回家,不好。”他重复了一次:“我送你。”
她呼了口气,没再理他,径自往前走。黎今便跟在后头,没走多久,她就在花坛边上找到了一辆自行车,骑上去,“我真的得回家了,不用送,溪城我比你熟多了帅哥。”
她的样子十分轻快,黎今步子也停下来,却还是看着她没说话。
她觉得他的眼神有点不同,却又说不出究竟哪里不同,脚下就要用力,然后他开口了:“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她想也没想的道:“罗岑宵!”
自行车叮呤咣啷的响起来,此后再去回忆这一次的情景,竟然就是她骑在车上的那一抹单薄的背影,溶进了浓黑的夜。
……
一切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呆在溪城的日子似乎变得有事可做了,白天的时候待在酒店里处理事务,下午的时候去魔法故事喝一杯咖啡,晚上偶尔应了邓小鲲的邀约喝一杯,但多半也会提前离席。
晚上,他会在清江走一圈。
与其说是散步消食吧,不如说是去看看罗岑宵摆摊。
她的生意不怎么好。
黎今才发现,原来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市场上竞争居然这么大,光是卖各种小夜灯的就有好几家。
他有时候绕湖走一遍回来之后,她仍然颗粒无收。
尽管生意不好,但她也没有气馁,每一次成交都变得更加快乐。
他从未见过如此平凡的快乐,她的身上似乎有一种吸力,令他身不由己的沦陷。
没几天的功夫,两人就混的挺熟的了。
从咖啡店到清江岸边,好像从白天到黑夜都在一起,罗岑宵起初对他有些畏惧,慢慢也变成了可以捉弄的对象。
一种极其浅淡的感情现出了苗头,罗岑宵总是说很多的冷笑话,而她发觉这个看上去冷淡的男人竟然也会笑,笑起来还这么闪瞎人眼的好看,不小心就晃了神。
四目对视之时,有火花一闪而过,她迅速垂下头,微粉的颈项却出卖了她的心思。
他总算知道了她家住在哪里,每天结束摆摊后,变成她推着自行车,他在一边跟着将她送回家。
只是,她只允许他送到巷口,然后自己回家。
黎今再迟钝也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多半是怕家里人误会了他们自己之间的关系。
他向来绅士,也懂得适可而止。
每次送别她之后,他独自走在深夜笔直的街道上,眼前浮现的却还是她的一颦一笑。
黎今发觉,这个小丫头的能量很强,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在他的生活和思维中占据了很大的一片领地。
说来也是好笑,在此前的二十多年生活中,他还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黎今是个理智的人,猎物一旦被瞄准,他并不急着动手捕食,他更愿意像一只慵懒的大猫,养肥她,然后伺机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