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清楚自己打的是架子鼓,而不是大唐鼓
见秦圣炎若有所思,席缨转而看向辛泽乙。
“辛泽乙,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喜欢的不是贝斯,而是二胡吧。”
在当中,辛泽乙和女主角有一段对手戏。
他坐在海滩边,一边唱着伤感情歌,一边看向在海滩边跳舞的女主角。
夕阳余晖下,这幅画面总算不那么辣眼睛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镜头一闪而过辛泽乙的身影。
席缨看见,他的右手拇指和食指微微举起,做出了拉二胡的动作。
“你是怎么发现的?”辛泽乙觉得惊奇,脱口而出。
而他这么一问,也就恰好验证了席缨的话。
“啊?你们你们真的?”林骏觉得震惊。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秦圣炎和辛泽乙就是很喜欢架子鼓和贝斯啊,否则他们为什么会天天练习?
就算没有演出也乐此不疲?
他不知道,正是因为太喜欢也太熟练那些乐器,为了适应新的乐器,他们才必须每天练习。
否则他们很容易串过去。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放弃原有的乐器而选择这些,但我想告诉你们的是,要想让sn度过这次的解散危机,你们必须将你们真正热爱的东西拿出来。”
席缨看着他们,认真说道:“只有使用自己最热爱的乐器,才能演奏出世界上最热血的曲子。”
“嗤。”秦圣炎苦笑了一声。
他站起来,走到席缨面前。
他的身高比席缨高,席缨得抬起眸子来看他。
但席缨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便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她也不用再抬眸看了。
“大唐鼓?你说,我要是把大唐鼓拿出来放到舞台上,人家会不会以为我是给商场开业打鼓的?
要是泽乙把二胡拿出来,人家会不会以为他戴个墨镜就是瞎子,让他拉一曲二泉映月?
你以为我们一开始没有坚持过我们所热爱的东西吗?
可你知道公司给我们的回复是什么吗?
如果我们继续使用这些乐器,那就拒绝签约。
公司说他们要的不是民谣,而是流行音乐
要的不是梦想,而是爱情,是你侬我侬。
这是大势所趋。
至于民族的乐器,民族的音乐,那不是我们公司应该做的事情,要交给想要发扬民族文化和音乐的公司。”
秦圣炎说这话的时候,辛泽乙从窗台上走下来,站到一边。
他默默地握紧了拳头。
没错,他喜欢二胡。
从小就学习二胡,二胡发出来的声音就是他的精神食粮。
当他信心满满地来到公司面试的时候,带着他最心爱的二胡想要拉一首给评委们听一听,却听见评委们的嘲讽。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学二胡?”
“刚刚那个弹贝斯的不错,基本功挺扎实的。”
“小帅哥,我这有一副墨镜,不如你拿去戴上?听说二胡和墨镜更配呢,哈哈哈。”
那个时候,刚成年的辛泽乙真的很想放下二胡,跟那几个评委打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