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钱一文钱,就是为了方便使用。
“你不是说你阿公和阿婆要买药吗?这里有三百文,你拿去买药吧!”
“……”
阿欢和阿喜互看一眼,都不说话。
“不要怕,如果你娘说你,你就说是我要你买的,而且你都买了,她总不能还给我一堆药吧。”
“……”
阿欢盯着长歌,摇了摇头。
“怎么了?”
“钱不够……”
长歌一顿,又拿了两百文,“够吗?”
“差不多吧!”
“你阿公阿婆都是要吃人参鹿茸吗?”
长歌以为阿欢是故意讹她,没想到这小子年纪小小,心眼不少。
“之前一次次拿药欠了很多钱,医馆的人说,不还上之前的钱,就不给再拿药。”
阿喜心思聪慧,她看出长歌微蹙了一下眉,连忙上前给哥哥解释。
长歌自嘲笑笑,人家救自己一命,自己倒是小气,几百文钱也要计较。
“我就留一百文,其他都给你们吧,我看你们天天喝粥,我喝的都要吐酸水了,你去买点粮食吧。”
长歌本意是打算多留点钱打算等身体好些了,就下山去做生意,再掏钱给寨子,既然做生意,当然本钱要多留点为好,可是一想到这寨子风雨飘零的模样,想想还是吃好喝好再徐徐图之吧。
“哼,你还吐酸水呢,你知不知道我们一家连米粒都看不到?整个寨子,也就你和阿公阿婆能喝上带米的粥水?”
阿欢说的激动,肚皮也十分给力地咕咕叫了起来,看样子饿得不轻。
长歌的目光从面黄肌瘦的阿欢到面黄肌瘦的阿喜,又回到阿欢脸上。
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身在福中不知福……
“给我说说,你们山下是什么情况,都有哪些铺子?都卖些什么?有没有有钱人?”
长歌开始做起了盘算,她怕自己等不到一个月以后再赚钱了,这天天喝点米粥,她肚子的孩子谈何营养?
“你打算打劫去吗?”
阿欢认真而天真地问道。
“欸,我打什么劫啊?我想看看有什么生意可以做……对了,说起来,你们不是山贼吗?怎么混成这样?”
长歌不解。
“听寨子的人说,都怪我娘!”阿欢气呼呼地说道,“听四叔说,我爹以前可风光了,我爷爷是山贼,武艺高强,手下有一百多人,偶尔出去打劫过往的商队,那是天天吃香的喝辣的,等到了我爹当寨主,最厉害的时候,有三四百人呢,我爹比我爷爷还厉害!”
“然后呢?”
长歌默默点头,心想这才是陶欢喜的正确走向啊,目前如此人丁稀少,实在有违常理。
“然后我爹就遇到了我娘了呗!他把我娘全家抢劫回寨子!我娘说,娶她可以,但是不准再抢劫别人钱财,也不能伤及无辜,要自力更生……”
“自力更生?”
噗嗤,长歌一下子听乐了,想到陶欢喜竟然照办,弄得如此落魄,哈哈哈……太有趣了……
“还自力更生,别搞笑了,你爹除了抢劫杀人还会做什么?”
“对啊,我爹就是什么都不会做啊,除了杀人,他做什么都没天分,种啥啥死,我娘都不给他碰庄稼,后来我爹就天天夜里跑去捕鱼,结果几年都没长进,现在还不如我捕的鱼多呢,尤其这次,鱼没捕到,倒是把你捕回来了……诶?不对啊,你怎么好像跟我爹很熟似的?你认识他?”
长歌连忙改口,“我哪认识啊,我就想啊,那山贼可不就只会抢劫杀人么?哪会种田?哪会捕鱼?哪会经商?你爹还被通缉,能赚什么钱,你们能活到现在不饿死也是命大!”
“就因为我爹听我娘的话,寨子里人陆陆续续都走了好多,他们在这里都要活不下去了,他们也都干不了种田、捕鱼的活计,能干也不会上山当贼了。”
“……”
“哎……”阿欢忧愁地长叹一口气,“也不知道等我继承我爹的寨主之位时,剩下的老弱病残像四叔他们还能不能活着了,就剩我一个人,我连个小弟都没有……哎……”
长歌又不厚道地笑了,心想十年后你都不在了,还愁什么愁啊。
“我娘带着大家种田呢,可是我娘也种不好,都是照着书里种的,每年收成都少的可怜……”
虽然阿欢一直表现得很抵触他娘,但是说这话时,看得出他还是很爱他娘的,只是男孩子的叛逆期作祟。
长歌笑完,也就严肃起来了,她很清楚,陶欢喜说过,他的妻子儿女就是十年期死的,至于怎么死的,陶欢喜没说,但是,作为陶欢喜曾经的……或者说未来的……朋友,她想要设法挽救这些人的性命。
首先,他们不可能被活活饿死,真要到了那种地步,长歌相信,陶欢喜不会拘泥于对妻子的承诺。
作者有话要说: 要留言,要收藏!今天很肥。
☆、37.讹诈
过了半个月。
终于见到陶欢喜,还是那副健硕威武的模样,只是跟十年后的落寞枭雄相比,此刻多了点温情,容易接近。
陶欢喜五大三粗,容貌平凡,脸上有个刀疤却极为惹眼,说话做事超有男人味,给人无比的安全感。
“大哥,阿欢和阿喜下山还没回来吗?”
“妹子,你别担心,阿欢跟我学了一身武艺,不会有事。”
陶欢喜和韩之斌一样,都是重生前为数不多没有碰过长歌,尊重她的男性,因为年纪相差十多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