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突然觉得你这么帅呢?浑身上下都发着光!”
“去你的,我是灯泡啊?”吴晧没好气的看他一眼,回卧室换衣服。
程希还在他身后喊:“那也是全世界最帅的灯泡!”
两人一起出门,吴晧去应酬,程希去值班。吴晧说要顺便兜他过去,程希瞬间把脑袋摇成了拨浪鼓:“不不不不不用了,你这车太打眼了,我一个公职人员,坐你这车去上班,被同事看到影响不好。”
吴晧盯着他,半天没说话。
程希眨巴眼睛看回去:“干嘛啊?”
吴晧双手环胸站在电梯里:“下午我去接你的时候,就因为这个没出来?”
“是啊。”既然被发现了,程希也不再掩饰,“你以后别开着这车在我单位外面晃悠。大暑天的开敞篷,你也不嫌热。”
“好,我知道了。”吴晧说完,电梯到了一楼。
程希抬脚走出去,而吴晧继续往下去了负二层停车场。
当天晚上应酬完国土局那位姓冯的女局长,顺便开了豪华套房将她和健硕英俊的男公关一并送进去,吴晧和林赫才双双离开凯旋门。
林赫的意思是要换地儿继续嗨皮,反正明天是周末,不用上班。吴晧兴致缺缺,用兰博基尼的钥匙换他的路虎。
林赫眼珠子差点瞪出来,盯着吴晧打量半天,最后吐出毫无建设性的四个字:“你没事儿吧?”
“有事。”吴晧苦笑一声,把钥匙塞进林赫手里,“我被程警官嫌弃了,他说我这车太打眼,不愿意坐。”
林赫笑得打跌,说了句“活该”,把路虎钥匙丢给他,转身自找乐子去了。
此后的很多天,交警队的同事包括程希,再也没见过那辆骚黄色的兰博基尼,但是银色路虎倒是隔三差五就出现在门口,连门卫都快跟吴晧熟得称兄道弟了。
对于吴晧坚持不懈的来接他下班这个事情,一开始程希是拒绝的——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吴晧说不是专程来接他,只是他下班早,买菜回家正好顺路把他兜回去。而且确实也不是天天来,有应酬或者有其他事的时候,他是不来的。
于是程希姑且就信了,久而久之好像也渐渐习惯下班的时候在门口看到吴晧的车,并没有深究作为债主的吴晧沦为他的司机和煮夫有哪里不对。
而林赫对于吴晧每天都提前一小时下班这件事颇有意见,因为吴晧的活儿都得他干,这直接影响到他准时下班吃喝玩乐的质量。但看在吴大爷那辆兰博基尼的份儿上,他也就忍了。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他觉得吴晧这种状态维持不了多久,过一两个月追不到手,热情自然就褪了——是的,他一直不认为吴晧能真的把那个小警察搞到手——就算搞到手,也长久不了。吴晧在他眼里,压根儿就不是个长情的主。
所以,随他去。
吴晧其实并没有对程希有什么明显的追求行为,因为程希是直的,他不能一下子把药下太猛,否则会适得其反。他做的,无非就是慢慢渗透进他的生活,让他习惯有自己的存在。比如适当的在下班时间出现在他单位门口,比如经常做些美味佳肴喂饱他的胃,比如每周陪他去福利院看孩子们。
做这些事的同时,他并没有抱太多的目的性,因为他自己也很享受这个过程。而程希是否会喜欢上他,反而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存在会让他开心,让他满足。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吴晧自己也很意外。
他从中学开始,就知道自己喜欢男人,并且换了一个又一个所谓的男朋友。他对情人十分大方,不管是时间,还是金钱——当然,大部分跟他在一起的小男生,更喜欢后者。所以他目的也很明确,基本上是各取所需。
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发自内心的去做一些事,目的只是为了让他开心。
吴晧很清楚,程希和他以前那些男友们不一样。他对他,也已经不仅仅只是“有好感”那么简单。
但是,程希同学很懵懂,他对吴晧的感觉,最多从开始的“债主”变成现在的“朋友”。但无疑,他对吴晧跟他住在一起这件事,确实已经习惯成自然。
原本他以为自己会不喜欢家里多一个人,尤其那个人还堂而皇之的占据了他的主卧室,将他发配为客厅厅长,让他每天晚上睡在还没有他人长的沙发上。所以最初他每天都在祈祷吴大少爷过不惯普通民众“艰苦朴素”的生活,知难而退,卷铺盖走人。
可是当他每天下班回家都能吃到不同口味的美味饭菜时,这样的祈祷就离他而去,渐行渐远。直到现在,他甚至跟同事外出聚餐的时间都越来越少,因为他总觉得饭店里的菜没有吴晧做的好吃,更不要说干净和营养。
于是同事们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各自的想象,一致认为程希偷偷找了个会做饭的女朋友,起哄让他带出来见见。
程希哭笑不得,会做饭的女朋友没有,会做饭的大老爷们儿倒是有一个。
再于是,作为资深腐女的圆圆,结合经常出现的银色路虎,脑补出了一整部跌宕起伏的八点档bl肥皂剧,认为会做饭的那个,一定是程希的男朋友。
没有人注意到圆圆说这句话的时候,肖凯手中的笔,掉到了办公桌上。
程希这下不是哭笑不得,是直接乐喷了——结果很惨烈,因为他嘴里刚喝进去的一口咖啡,尽数喷在了电脑屏幕,以及键盘上。
“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