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就成为了伏城背后的刀,你别小看我,我可是伏城的保命符,要不是我,伏城早死了八百遍不止了。”
金铃说话的时候对于杀人这件事没有任何的敬畏心,好像杀了就是杀了,能够杀死威胁伏城的人,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成就感。
金铃没有任何的正义感,她所有的价值观都建立在伏城一个人身上,伤害伏城的就是坏人,喜欢伏城的就是好人。这也是为什么金铃喜欢周玄逸,她的后半辈子就是为了报答伏城活着的。
周玄逸第一次听金铃说起和伏城相遇的过去,听了金铃的话,随口问道:“你为什么对他这么好?”周玄逸百思不得其解,金铃甘愿做伏城背后的一把刀,从头到尾都贯彻着伏城的意志。伏城到底对于金铃有多大的恩情?
“他人好啊,总归我也没地方可以去。”金铃说着说着突然声音弱了下来,估计是想到了和伏城的争吵,她踮着脚尖,像个不安分的小女孩。
金铃一直盯着自己的脚尖,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脚一天比一天大,绣花鞋上磨出一个小小的洞孔。伏城是个大老爷们儿,却总是细心的给金铃挑绣花鞋,伏城挑绣花鞋的样子窘迫极了,但他还是能买回来,穿在金铃日益生长的小脚丫上,想到这里金铃有些后悔,道:“其实告诉你也没什么,我没对别人说过。”
周玄逸僵在原地,也没吱声。
金铃深吸一口气,手指着西城亮起的那条玉带,缓缓说道:“我从百花街来。”
金铃的声音慢慢低了下去,但每一个字都咬得极其清晰,她一辈子都不可能改变这一点,她的出身并不好。
周玄逸皱了皱眉,他虽然猜到了大半,但听到这话从金铃的嘴巴里说出来还是觉得心里堵得慌,尤其是金铃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看着让人更加难受。
“然后呢?”周玄逸听到自己的声音很干涩。
“我娘是百花街的女人,我爹呢,出了这个门,谁都有可能是我爹。”金铃本想开个玩笑,但她自己都笑不出来,“我娘她年轻的时候很有姿色,那时候自己混出来的花牌流行自己在小楼里单干,但她运气不好,出来干了一年,生意越来越差,百花街是不缺女人的。”
金铃说到一半,感觉到一阵说不出的讽刺感,她娘竟然没认出她来。
周玄逸听到这里,一下子就明白了刚才金铃怪异的表情。金铃的娘对金铃做过如此过分的事情,伏城竟然还在偷偷接济她。
金铃说话的时候很艰难,她从未跟别人解释过这些事情,多少有些不习惯。金铃深吸一口气,道:“我娘没有生意,就把主意打在我身上。”
金铃说到这里就停下来了,她没有说出口的是,她杀的第一个人,不是替伏城杀的,而是她的恩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