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予北轻描淡写:“我比较容易受凉,可能是站在风里等久了。”
这话入了林家延的耳朵里,却像是一夜相伴后故意找自己求安慰的,心里一动就多问了一句:“如果后来没遇到我,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郑予北伸长了一只手臂去翻床头柜抽屉,很快摸出几张印刷考究的票来:“我还买了这些,本来打算拿着它们继续约你的。那个室内管弦乐团又不是只演一天,他们连演三天,我就买了三天的票,都是那两个位置……我想你既然不喜欢浪费,等到第三天你总该赏脸了吧。”
林家延接过来一看,原来想说的话都噎得没说出来,半晌才问道:“一千七百八一张的票,你买了六张?”
郑予北有点脸红,自己一点点挪到被角后面去藏着:“……嗯。”
林家延这才头一次觉得事态已经失控了。他有一种很明确的预感,那就是郑予北绝不会轻易放弃,就算罔顾他这个当事人的意愿,他也会一直这样锲而不舍下去。
平心而论,这倒真的是林家延最为欣赏的品格之一。勇往直前的人向来是平凡生活中的一道光,即使能够照亮的黑暗非常有限,那也让人不忍心去过分地推拒。
既然床都上了,要说自己对郑予北一点感觉都没有,那也肯定是说不通的。林家延并不着急,一面坦然与郑予北对视,一面缓缓地转着自己的心思。大约十几秒后,他终究是叹了口气,低声道:“你去把第三天的票退了吧。”
“你……”郑予北抓住他的衣襟,却没有用力气,依旧殷殷的样子:“你这是……”
林家延笑了,抬手遮住他过分明亮的一双眼睛,似是不忍看他这样的神情:“我这是打算今晚跟你一起去,如果你身体条件允许的话。”
郑予北毫不掩饰地跟着笑起来,片刻后自行卷进被子里去接着笑,低沉柔和的声音闷闷地震动着,莫名地令人心动。看到有人为自己的一句话如此欢欣鼓舞,高高大大一个人笑得像个得了木奉木奉糖的稚子,林家延自己都不知道,其实他的眼神已经完完全全地软了下来,和煦如暖暖秋阳。
“你再躺一会儿吧,想起来了就自己起来。”
郑予北露出一只眼睛来,睫羽黑浓,像个大大的特写镜头:“那你呢?”
林家延已经坐起身来穿衣服了,闻言又把手放到他头上去揉了两下:“我去看看你这儿有什么能吃的。昨晚你可太英勇了,今天怎么也该喝点粥,好好歇一歇。”
周日下午,秋高气爽,微风拂面,阮棠难得有兴趣下楼转转,于是往陈扬和叶祺家跑了一趟,借了他们的狗就牵着出去了。
陈扬从十几岁开始家里就养着狗,后来跟叶祺一起生活后也养过猫,最后还是傻乎乎的狗最令他们满意,现在圈着的是一条金灿灿的大德牧,成天吐着长长的舌头睁着无辜的眼,只愁在家闲得慌。
陈扬大概是去了公司,打通了上下两套公寓而成的大房子里寂若寒潭。按了门铃半天都没人开门,阮棠等得都生疑了,袋里的手机倒是震了一下,屏幕上显示出叶祺发的短信,“请进”。备用钥匙一直就藏在n_ai箱和信箱中间的缝隙里,阮棠用它开了门,然后走得离书房极近了才听到笔尖摩擦纸面的沙沙声,终于能确定叶祺是在家的。
“叶叔叔?”
叶祺“嗯”了一声,并未抬头。
“虾球我牵出去了,正好我也想在小区里走走,一会儿我会把它送回来的。”
闻声而来的虾球焦躁地刨着木地板,发出一阵唰啦唰啦的响声,原来是它踩到报纸了。叶祺不经意地皱了皱眉,然后点了一下头,连“嗯”都省了。
没有陈扬在场的时候,叶祺总是这个样子的。阮棠自小在父母身边的时候跟在他们身边的几乎一样多,早就对他这种不闻不问不关心的态度习以为常了,给迫不及待的大德牧套上项圈和牵引绳,尽量悄无声息地带着它出去了。
可能真是被闷得厉害了,虾球一闻到外面的空气味道就开始拔足狂奔,阮棠被它这么一拽,不得已也跟着跑了起来。一人一狗沿着红枫林里的小径奔跑,阮棠忽然觉得这个因偷吃虾球被烫伤舌头而得名的傻家伙也挺知情知趣的,不由起了多陪它玩玩的心思,牵着它就往主干道上走,想带它把这个住宅区完整地绕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