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爱到永远
关于作家身分这件事,其实也不是刻意隐瞒,只是想低调的过完大学生活,所以没跟身旁的人提起,况且一开始我只是个新手作家,对写作尚未建立信心,总担心自己的作家生涯不能长久。
「翔宇?」某次,刚从春海公司的大厦走出来,便被祐昇叫住。
「好巧喔,怎幺会在这里遇到你?」当时祐昇跟他的前女友还在交往,约会的途中正巧经过公司大楼,被祐昇逮个正着。
「就…无聊晃晃。」
「是吗?可是我刚刚看到你从大楼里走出来欸!」
随口搪塞的谎言立刻被祐昇戳破,我想了想,于是改口:「其实…我叔叔在出版社当编辑,而我偶尔会拿几篇文章来投稿,赚赚稿费。」
「原来是这样!」祐昇时常和我一起做学校报告,知道我的文笔不错,听到这谎言也不疑有他。
但就在这之后,悲惨的事发生了…
「翔宇,听说你的文笔不错,还在出版社当编辑,这个文案就由你负责,如何?」
「这次系上的徵文比赛,翔宇你不投稿吗?听说你文笔很好,还在出版社当编辑呢!」
怎幺回事?我什幺时候当起编辑来了?
校园里流言声四起,只要有关写作的活动或工作,便会莫名的跑到我头上,可想而知,始作俑者就是苏祐昇。
现世报总来得特别快,这或许是说谎的代价吧,但也多亏于此,往后我到春海出版社,毋须担心被熟人撞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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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爱到永远
下午近三点,我刚踏进春海公司的大楼,外面便下起滂沱大雨。
「哇,好险…」从桃板屋回到公司的路上,灰濛的天空早已飘起毛毛细雨,我拎着安全帽和笔电,回到春海出版社的阅览室,继续沉浸于小说的创作。
时间过得飞快,一下子就已接近阅览室的熄灯时间。
「不错,今天先到这里吧。」我带着满意的笑容阖起笔电,离最后一章的完成字数大概还有六千,虽然写得比预期来得慢,但应该能如期赶上截稿日。
「呼,累死了…」我伸着懒腰走出阅览室,刚经过一个转角,便瞥见远处有个熟悉的身影。
「大叔!」我朝身影走去并招呼道。
「原来是翔宇啊!」那人一回头,果真是孙编辑。
「怎幺这幺晚了还在这里啊?」孙编辑问道。
「在阅览室写小说啊,写了一整天,快累死了!」我作势耸着肩膀。
「真是辛苦了,进度如何啊?」
「放心,铁定能如期完成,之后的排版跟校稿就麻烦你了。」
「没问题。」
我和孙编辑边走边聊,一同搭电梯到大厦一楼,电梯门一开启,就看见远处大厦的玻璃门外还下着倾盆大雨,雨势猛烈到在电梯的我们也听得见吵杂的雨声。
「怎幺还在下啊…」我皱起眉头。
「是啊,雨势还不小呢。」孙编辑按下电梯的延长键,说道:「不然你搭我的车回去好了,如何?」
「嗯…」我沉思了一会,回答:「好吧,也只能这样了。」于是我接受孙编辑的好意,随他一同来到地下停车场。
从小,我最讨厌的就是雨天,台北最令我不习惯的,便是一年里有将近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下雨。我有个小怪癖,心情不好时会想喝可乐。
现在的我,好想喝可乐。
记忆里的那天也像这样,灰冷阴暗的夜里,下着犹如鬼泣的漫天大雨,远方的漆黑天幕交织闪电,不绝于耳的雷响彷彿后来,我仰天哭泣的嘶吼,悲恸的、失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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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时已将近十一点,外头的雨势依然猖狂,我拖着疲惫的身躯一脚踏进房间,脚底突然传来踩到东西的触感,我蹲下身子一看,踩到的是封信。
打开信封之前,我默默猜测信里的内容…
果真,是张千元钞票和一张小纸条,纸条上面短短写着:「餐厅的钱。」
酒疯女还真的把钱还我了,信封应该是她从门缝下塞进来的…不对,应该叫她张芳慈,酒疯女是心里默想的暱称,不赶紧改正回来,等等脱口而出就不好了。
不过,酒疯女…怎幺又叫错了?张芳慈她…难道真的是本人?
不可能啊!印象中的艺人,应该不会来住这种稍嫌寒酸的套房吧?况且是当红歌手,赚的钱应该不少,住公寓就算了,怎幺会来住学生套房?而且张芳慈和电视上的,个性可是南辕北辙。
或者,这就是艺人私底下的真面目?
不对,我的小说都快写不完了,还想她的事干嘛?
洗好澡后,我才想起今天还没吃晚餐,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想起来后开始感觉肚子饿得发疼,吹乾头髮后,我于是出门买宵夜。
「雨下得好大…」一走出宿舍,看见落雨如瀑的情景便感心烦,没有机车(停在春海公司那)又下大雨,宵夜只好去便利商店解决了。
随手拿了咖哩饭、可乐,还有两包特价的洋芋片,我走到柜檯结帐,隐约闻到一股熟悉的香水味,而且越来越清晰。
咦?在柜檯等候结帐的那女孩好眼熟,还戴着没有镜片的黑框眼镜…
「张芳慈!」我简短有力的唤道。
「吼,怎幺又是你,想吓死谁啊?」女孩一回头,果然是酒疯女。
「什幺话啊?我是来买晚餐的!」
「看到我在这里才刻意走进来的吧?」
「唉,该说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