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风情没有防备,是以被她出其不意的巴掌打中,沈云哲着火辣辣的左脸,错愕万分地望着将自己裹成粽子的风情。
“赵姑娘,在下没有侵犯之心,你误会了。”挨了一巴掌,沈云哲有的只是惊讶和苦笑,涵养极好的他没有生气,态度依旧温和地解释道。
风情神情极冷地瞪着沈云哲,美丽的脸颊上因恼怒令伤后略显苍白憔悴的脸染了几分嫣红,如此更添丽色,美人就连生气都别有一番美丽。
“我的衣服可是你脱的?”风情冷中含怒的视线在沈云哲身上来回扫视着。
“正是在下,为了便于解毒治伤只得如此,唐突之处还望赵姑娘见谅。”沈云哲白净的脸上印着一道清晰的五指印,令他清雅俊逸的脸看起来颇显狼狈。
“少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借口,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还有,不要叫我赵姑娘,我不姓赵!”风情对于“赵”这个姓深恶痛绝,想到静王爷做出的事,早已习惯并且认命了的心居然微微抽痛起来,他对赵晓夜永远都不会像她这样无情吧?
闻言,沈云哲看着以冷淡掩饰失落的风情,清俊的眸涌起一抹怜意,安抚道:“好,不叫你赵姑娘,方才误以为姑娘伤口有误是以有所冒犯,在下以医者的仁心发誓绝无轻薄之心。”
“哼,天下间的医者有几个是心怀仁心的?发誓就免了吧!”风情似是想起了什么,眸中划过一道冷光。
“这……”沈云哲没想到风情这般偏激,仿佛对男人天生就有着极大的防心及敌意似的,明白无论解释什么她都听不进去,无奈转身出门,“在下去熬药,一会儿阿秋会买些包子回来,姑娘吃完包子再喝药。”
“等等,我衣服呢?”自羞愤气恼的情绪中回过神来,风情想到自己身无寸缕,连忙叫住沈云哲。
沈云哲脚步一顿,没有回头,语气平和地道:“姑娘的衣服已经不能再穿,若不嫌弃,就暂时先穿在下的衣服将就下吧。”
那身衣服被刀剑割破好几处,又沾了许多血,确实不能再穿,虽后来晕过去,但风情也能想像出那件衣服会脏破成什么模样。
罢了,暂时穿他的就穿吧,总比没有强,怎么说他也是救了她一命,加上先前腹痛那次,他总共帮了她两回,功过相抵,她被他看光身子的事还是不予计较了吧。
压下心底淡淡的不甘,风情想躺下身,刚一动便皱起眉头,先前只顾得震怒于自己赤、裸于人前的狼狈之态,而忘了她身有重伤一事,此时沈云哲一离开,她顿觉后背疼痛异常,定是刚刚猛地起身又挥巴掌的举动触动了伤口。
探手往后一,到了纱布上的粘绸,伤口撑开,流血了。
风情皱了皱眉,面无表情地拿过一旁的手巾擦掉手上的血污,背后的伤裂就裂了,伤在背后,她不便处理,又不想叫一个男人过来帮她上药,于是便任它渗着血而无动于衷。
擦完手,风情眼中慢慢地涌出一丝狐疑,她在受了人家恩惠之时因冲动打了沈云哲一巴掌,按理说他应该生气才对,换成谁救了人不但没得到回报反挨了打都会不痛快的,可是沈云哲却没有!
这个男人令她看不懂,难道他都没有脾气的吗?是他的涵养品真好到极致,还是擅于做戏?若是后者,那这个男人简直太可怕了,城府不是一般的深!
而若是前者,可能更小,从小到大她所遇到的男人无非就那么几种,自私、花心、好色、无耻、满口谎话,她娘曾说过世上的好男人要么死光了,要么就是还没出生,她也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近几年,数不清多少次,无论是名声极好的大善人还是被传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专情男,见到她后都生出不轨之心,看多了男人隐藏于人前的卑劣面,她怎能对“男人”这等物种不心存成见?连她的亲生父亲都如此,她还能相信谁?!
当沈云哲端着药碗走进来时,看到的便是正以僵硬奇怪的姿势坐在床上不知在想些什么的风情。
“姑娘,药刚熬好,放一会儿不烫时再喝。”将药碗放在屋中形状简单的方木桌上,另一手拿着干净的白衣走过去道,“这件衣服是新洗的,望姑娘不嫌弃。早上阿秋走得匆忙,忘记让他买女装了,下午在下出门会顺便买件回来。”
“嗯。”扫到沈云哲脸上残留着的巴掌印,风情别开眼,不甚自在地点了下头。
放下衣服时,忽然闻到一股血腥味,沈云哲神色微变,对风情说道:“姑娘的伤口定是裂开了,请容在下重新包扎一番。”
“不用。”风情将身上的毯子裹得更严实了,脸颊不自觉地泛起淡淡的红晕,她昏迷着时被他看到身子就罢了,现在醒着无论如何都不成!
沈云哲俊挺的双眉微蹙,说了句“抱歉”,手指飞快地在风情身上一点,在风情恼怒的目光中转过她的身子,掀开已沾了血的毯子检查起伤口来。
“卑鄙!”被点了道的风情咬牙骂道。
仿佛没听到风情的话,沈云哲利落地解开纱布,在伤口处轻点几处道止了血。简单擦拭了下伤口,拿起干净的纱布重新为风情包扎时,对气得俏脸通红的她说道:“姑娘无须动气,此时的你在在下眼中只是一名普通的病人,而非女人。”
“你!”风情气得心直颤,被再次看光身子不说,还被说成“不是女人”,叫她如何不气!
换得差不多时,沈秋回来了,在外面高喊着“爷,阿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