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喜欢过一个人,不对,是我以前深爱过一个人。
我是在十七岁的时候遇见他的,他是一个混混,染着金毛的杀马特混混,笑起来露出一对虎牙,傻傻的,很可爱的混混。
他是个傻子,明明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混混,却非要逞英雄帮人家抢回钱包,结果被另外一帮人打了个半死,被我不小心遇见,抬回家养了一个月,他又继续傻兮兮地出去打架。
我是看不惯这种没有理想没有远大抱负,整天只知道混日子,又爱管闲事的人的,只是习惯了他每次受伤时都过来找我,到后来,就渐渐不忍心看他受伤,然后又慢慢一点一点地在我毫不知晓的情况下,喜欢上了他,可是,这个傻子不知道,和我勾肩搭背地称兄道弟,这一道,就是五年。
喜欢这个词太平常,但是对我来说却很奢侈,我原本以为,除了我妈,我不会再喜欢任何人。这种感觉,既奇妙而又苦涩。
因为,他不喜欢我。
世界上有多少求而不得,他不喜欢我,实属正常,只是我无法容忍,他喜欢我的姐姐,林花仪。
我是私生女,在我妈当年还是个大学生的时候,林花仪的爸爸就很不要脸地勾搭她,我觉得我妈很傻,居然就这么义无反顾地一头钻进了他的陷阱,然后再被他玩够了以后一脚踹开,之后就有了我。
亲情上,我不被承认,爱情上,我输给了我的姐姐。
不过,算了,既然他那么喜欢林花仪,我装作不知道就是了。
于是我继续做着他的好朋友,边刷课题,便帮他想怎么追到林花仪。
林花仪是多么心高气傲的一个人,我知道她看不上像他这样连大学都没有上过一身土里土气的小混混的,我原本是这样想的,只是,他俩后来却在一起了。
那天我看着他揽着林花仪的肩膀,而林花仪的目光却看向我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因为讨厌我,想让我难过,才和他在一起的。
我很想冲上去和他说,这个女人一点也不喜欢你,一直在利用你,只是每次看着他笑得开心的一对虎牙,我的话又咽了回去,利用也好,只要他不知道,自己是在被利用的,他能这么开心,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