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视我如窃贼。在他们的眼中,就算叶修羽和纪予舟当年如同刺猬般互相伤害,打得头破血流远走他乡,也轮不得我这个外人来染指。
好在我早学会不在意这些。
以前年轻的时候,心眼死,脾气犟,喜欢一个人,哪怕低到尘埃里,哪怕知道他已经有无数人环绕,知道自己就算把一腔心头血洒在他脚下也无法得到他一点注意,仍然一心一意地跟随在他身后,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那时候多喜欢纪予舟啊,连说到这三个字,都觉得心脏都软下来。我常常好像有无数话想要跟他说,等到了他面前,却一句也说不出来。至少有整整三年,我在背后为他做尽所有的事,站到他面前时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喜欢就是这么讽刺的事,我那时候那么穷,穷到无立锥之地,竟然仍然想给他最好的东西。人年轻的时候就是有这种不自量力,我竟然会觉得纪予舟还会缺少什么东西,像穷人节衣缩食省出一件礼物,兴致冲冲地为富可敌国的王子贺岁。现在想想,心酸之余,只剩好笑。
而这些,予舟的朋友,连同卫平,全看在眼里。
他们轻视我,因为他们见过我的卑微。人就是这样的动物,见过一个人最狼狈的样子,以后也会觉得他不配被好好对待。好在我现在已经没了年少时的傲气,和他们也算相安无事。这场面有时显得有点诡异,我们都是予舟身边最亲近的人,却都把对方视为无物,仿佛活在不同的时空。我从不会问他们予舟的下落,他们就算有急事联系不上予舟,也绝不会找到家里来。五年来,我们一直维持这样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而卫平是唯一一个会穿梭在两边之间的人。
卫平是老好人x_i,ng格,沉默隐忍,但是善良。他特别喜欢小孩子,意外地和瑞瑞很投缘,瑞瑞三岁生日时刚刚做完手术,躺在病床上,那么小,已经会皱着眉头忍着痛,不让我担心。我去替他拿生日蛋糕,回来看见卫平,纪家的贵气总是体现在细节处,连管家的儿子也能把西装穿得如老派绅士,我自己太瘦,穿不了最正式的“”,所以对于能把西装穿得好看的人特别高看一眼,我当初第一次遇见予舟,他也是穿了一身黑色的校服外套,肩宽腰窄,虽然青涩仍未褪去,已经隐隐现出模特般身架。
卫平则更低调些,他天生适合做二把手,是最高端而得体的背景。瑞瑞生日在六月,夏日蝉鸣阵阵,窗外阳光招进来,卫平侧身坐在病床边,用花瓶里的巴西叶给他编蚱蜢,瑞瑞苍白脸上带着笑,这画面安静又温馨。
在那之后,卫平在我心中的形象鲜活了许多,瑞瑞叫他卫叔叔,我也默许了,其实按纪家的规矩,我和予舟已经结婚,瑞瑞就相当于予舟的孩子,他可以叫予舟那些轻视我的朋友为叔叔,却不应该叫卫平叔叔。
如果叶修羽回来,卫平大概也会站到他那边吧。毕竟他当年是暗恋过叶修羽的。
但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毕竟,到时候,连予舟会站在哪里,我也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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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纪总今晚有应酬,可能要到十一点左右才能到家。”卫平在电话里这样说道。
他手上有予舟的日程表,像电视里的天气预报,如果他愿意,大可以把一周的日程全报给我听,但他非要每天准时预告,像一座古老而忠诚的钟。
我看了一下壁上挂钟,现在是下午两点,瑞瑞吃过了午饭,听过我讲的故事,正在卧室睡午觉。大概小孩子的安全感是天生的,瑞瑞在孤儿院度过婴儿期,虽然从记事起我就陪在他身边,但x_i,ng格还是有点害羞胆小,醒来看不见我就会慌。
保姆在厨房收拾流理台上的残局,粽子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吃着玩的,剩下一堆估计要扔,倒是一堆青色的箬叶浸在温水里,青翠碧绿。
“阿姨,我要出去一趟,半个小时之后,你叫瑞瑞起床,陪他看一会儿书。”我迟疑了一下,又吩咐道:“要是九点我还没回来,你就先哄瑞瑞睡觉。”
“好的,林先生,要给少爷讲故事吗?”
“讲狮子王辛巴。”
第二章 惊艳
我换上衬衫出门,外面雨过天晴,花园里的昂贵月季开了满墙,花匠在喷泉边不知道弄些什么,看见我,恭敬地点了点头。司机迎了上来,我摆了摆手,示意不用,自己去车库开车。
家里三辆车,卡宴和跑车都是予舟在开,我自己有一辆suv,便宜得很,大学毕业我赚的第一笔钱就是买了这辆车,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没错,这辆车车厢大,搬起东西来十分方便,大概因为车型粗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