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陈亨大喝一声,“擂鼓,老夫亲自出城!”
徐忠一把没拉住,老当益壮的都指挥使一溜烟下了城楼。高阳郡王眼珠子转了转,也想跟着下去,却被随身的护卫团团围住,“郡王,王爷再三有令……”
“知道了。”朱高煦一拧眉,“不去就是。不过,那个守墩台的军将,孤是一定要见的!”
“尊令!”
第23章 大胜
战马引起的混乱是致命的。
冲入北元骑兵左翼的明军骑兵越来越多,刀锋挥舞间杀开一条条血路。北元骑兵被彻底打乱,切割成一块又一块,很快陷入了明军步卒的包围。
无法冲锋,失去了速度的骑兵,面对长枪和剑戟组成的战阵,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屠杀。
城头鼓声再响,城门大开,身披甲胄,手持长枪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亲自率领一支骑兵从城内杀出。
身经百战的老将,目如鹰隼,最擅于把握战机。
开平卫指挥使徐忠眼睁睁的看着陈亨策马冲进了战场,只得下令城头擂鼓,吹响号角,为将士助威。同时不忘盯紧高阳郡王,这位绝对要看好,不能出一点岔子。
陈亨年过花甲,武威仍不减当年。长枪在手,冲入北元骑兵之中,便如扑入羊群的猛虎,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三个更好,扎透了,一串。
不到片刻,身上的山文甲已是ji-an满鲜血,随他而至的骑兵也是个个犹如杀神,手中的长枪长刀,每每落下,总会带起一片血雾。连周围的明军步卒都被鼓舞,一时间喊杀声震天。
冷兵器时代,与人对战最重胆气。胆气一散,再凶狠的狼群也会变成任人宰割的牛羊。
这正是北元骑兵此时最真实的写照。
来时上万人,不到半天时间,已有千人死在明军的火器和战阵之下。加上如凶神恶煞的明军骑兵,想赢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能不能跑路都是个问题。
北元骑兵们想哭,只是打个谷草,为过冬储存点粮食,怎么就那么难呢?
还活着的千夫长下令吹响号角,不能继续打下去了,继续这样下去,非但便宜捞不着,恐怕命都保不住。
听到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声,战场上的明军顿时j-i,ng神一振,攻势变得愈发猛烈。城头上的卫指挥使徐忠当机立断,留守城内的边军全部出击。
“鞑子要跑了!”
明军进攻的鼓声与北元骑兵撤退的号角,几乎是同时响起。
穷寇莫追?
在边军的字典里,没这四个字。
好不容易有个捞战功的机会,就算是两条腿追四条腿,也必须努力一把!
蓝天白云之下,茫茫的草原上,听到撤退号令的鞑子在前边跑,挥舞着刀枪剑戟的明军在后边追,一边追还一边吼,“跑什么跑,回来!再同某家大战三百回合!”
听到这话,傻子才不跑。
鞑子是傻子吗?不是。
所以,号角声再起,全军加速。
沈瑄麾下的骑兵速度最快,追上了落在最后的一股鞑子,冲上去一阵砍杀,杀完了继续向前追。这场景简直像在割麦子,割完一茬又一茬。
只不过,麦田留下的是一片金黄,马蹄踏过之处,却是被血染红的草地。
明军杀红了眼,像是饿了许久之后,终于发现猎物的狼群,咬上了就不松口。
饶是身经百战,杀人如麻的陈亨,见着了战场上的沈瑄,也不免后背冒凉气。
杀神,这才是真正的杀神!便是当年的沈良也没见凶成这样。
“指挥,继续追?”
“不追了。”
陈亨猛的将长枪扎在地上,抚过颌下一缕长髯,目光沉凝。
戎马半生,见过英雄无数,战场上的沈瑄让他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开平王常遇春,另一个,则是凉国公蓝玉。
同样是勇冠三军的武侯,智谋无双的猛将。
常遇春身负开国之功,死后仍享尊荣。蓝玉大破北元王庭,却因骄横引来杀身之祸,累及亲族。
在沈瑄身上,他既看到了常遇春,也看到了蓝玉。
是福,还是祸?
陈亨叫来一名亲卫,“沈游击可是出自燕山卫?”
“回指挥,沈游击曾为燕山左卫百户。”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