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儿,哪来的?”
“朋友赠的,我也不知此为何物。”
“你那朋友,看来也不是个好东西。我曾在麒麟将军手下做事,他为了军饷,掘过不少古墓,其中就有好几座汉代王陵。不管是金缕玉衣,银缕玉衣还是铜缕玉衣,都挖出来过。这个,若我所见不错,应当是银缕玉衣的玉片。”
“原来如此,二首领果然见多识广。”
“你明白就好。”林虑将玉片扔回去,接着又翻出几本医书,便盯着我,饶有兴致地问:“你识得字?”
“识得。”
“那你今日就先将手头的事放下,来我房里,为我办事。”
我受宠若惊,随即又犹豫道:“可还有几个病人——”
“他们立刻就会死吗?”
“那倒不会,只是……”
“那就先别管。”林虑轻飘飘丢下一句话,走了。
我到了她房前,敲门进去。她的桌上堆了一堆书,有几本书皮上还溅着血迹。
“来为我读书。”她一见我就随手从书堆里抓出一本,扔进我怀里。
“为什么要我为你读。”
“我不识字。之前为我读书的那家伙死了,裳儿倒是识字,可惜她老与我争执,我说不过她,又不舍得打她,就只好找你来了。”裳儿便是寿昌公主殿下,没想到公主倒也是好胆色,好兴致,竟喜欢同林虑争论。
“那我读的你都听得懂?”我问。
“不全懂。”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二首领,我教你认字如何?”
“我习惯听,再者,天底下识字的人海了去了,随便抓一个都能给我读,我又何必自己费心去学。”
“说得有道理。”
我便打开怀中的书读起来:“……乱世用能,平则去患。盛事维忠。庸则自从。名可易,实必争;名实悖之,权之丧矣。嗜权逾命者,莫敢不为;权之弗让,其求乃极。机为要,无机自毁;事可绝,人伦亦灭……”
“对了,就是这一段。”林虑忽然拍桌道,脸上有不满神气。
“二首领,怎么了?”
“我先前以为这一段说得正合我意,可裳儿却非以为不好,非要与我争论。她一个没见识的小娘们能懂什么,偏生嘴皮子利索,我说她不过。”林虑生起气来,又拍了一下桌子,仿佛是拍在寿昌公主娇躯上,立马出气了。然后手肘抵在桌上,手背撑着下巴,眯起眼睛问我,“你以为如何?”
“我,我以为,这段文字,其实是将不可说之事说了出来,虽不能算作高明,一不小心还会误人子弟,但总比空谈仁义要好些。”
“不错。”林虑似乎很满意,又随手抓了本书扔过来。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林虑蹙眉道:“这也太玄乎了,我不懂。”
正好我也不懂,便很自觉地将书扔掉,另挑了一本,重新读起来。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这是谁写的?这般悲悲戚戚。”一首还未读完,林虑便止住我问道。
“这是,这是,奇怪……我方才念了些什么?”我忽然一阵恍惚,明明应当知道那诗人是谁,却说不上来。连自己方才究竟念了什么亦不记得。再去看手里的书,竟是只余一片空白。
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我拼命回想,拼命去翻那本空白的书,却是一无所获。在这求而不得中极大的恐慌又袭来,我感到心忽然痛了一下。
“我也不记得了。罢了,念另一本。”最后又是林虑止住我,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脸,镇定下来。
“好。”我接过林虑扔过来的另一本诗集接着念。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散胡尘。可怜……”
林虑昏昏欲睡地听完我念诗,便打起精神,收拾一番,领了百来号人,下山打劫去。
黄昏时,介于红色和紫色间的云霞缀在并不远的天边,山间弥漫着温柔的光彩,再狰狞的面孔覆上了一层那暖黄的光后,都变得亲切起来。没有鸡鸣犬吠,但可以听到稍远一些的林间鸟语,而吃酒划拳时的笑骂声和打铁的叮、叮、叮都近在眼前,山匪们在此时是很闲适而安逸的。
林虑在这时归来,带着在她口中被称为兄弟的奴仆们和穿着绸缎衣裳、戴金银首饰的猎物以及肩上的血迹。
我想走近她,双脚却定在原地,只是呆呆望着。寿昌公主走上前去,靠近她,搀扶她。但林虑却挣脱了寿昌公主那纤细,好看,却没什么气力的双手,然后用她那条被血浸透的手臂一把将这个可怜的女孩搂住。
“不要担心,我不会死。”她低头,用已经因失血过多而发白的双唇,带着笑意,在惶恐不安的寿昌公主耳边吐出这样几个字来。
我今日第二次踏入林虑的房间,为了她肩上的伤。在这云台山上,山匪所住的,除了些天然的山洞,就是用原木建的一堆高大,结实但没有花纹的房子。寿昌公主在前两天住进林虑隔壁,粗砺而宽敞的一个房间,林虑对她是倒是不错,在这山上,少有人能独占一间木头房子。
如今,寿昌公主不过住了短短两日的屋子里,山匪抢来摆在那的花瓶已插上了一大把开得很好的芍药,梳妆台上摆了一堆精巧、漂亮却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