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管什么牌子的!最贵的那个就行!”

另一个同样痞气的声音说道,像是在瞧宋亚泽的笑话。

宋亚泽点点头,便拿起托盘出去了,再回来时手里就多了一瓶红酒和几个酒杯。包间里还是如刚才那般热浪滚滚,像煮了开水似的;嬉笑声、*声不绝于耳。

宋亚泽将红酒打开,刚放下酒瓶,就听到一个嗲嗲的女声说道:“去给人家拿包蓝莓干!”

这时,另一个同样娇滴滴的女声响起:“还有一包情人梅!”

话音一落,周围又是一阵调笑声。宋亚泽仍是点点头,没有理会这些,就去拿了两包话梅送了过来。

果然,又有人开始提要求了:“给我拿包牛奶!”、“拿包纸巾过来!”、“我要鸡尾酒!”、“我饿了,给我拿点面包”……

碰上故意刁难的客人,服务生只能忍。

宋亚泽来来回回楼上楼下跑了七八回,都有点气喘吁吁了。不过,他是真的好脾气,并没有生气,也许是他的心理年龄以及在饭店兼职的经历把他的心量撑得说不出的大。

听声音,那些人也就是群十多岁的孩子们,比林裕果大不了多少。他们的声音虽然痞子气重、吊儿郎当,却仍是稚嫩的。宋亚泽没想和一群孩子过不去,也就当作是一堆不学好的孩子的恶作剧,忍过去就算了。

他拿着两,有些微微气喘地进了包间,但仍是挺直腰背、保持着风度翩翩的样子,这让他的身影很是挺拔修长,又举止得体,脸上有点汗珠,很是红润。他的五官是好看的,却不柔弱女气,容易让年轻女孩的目光忍不住停留几秒再转向别处。

这回,包间的灯打开了,却仍是不明亮,因为只开了一处,但已经让宋亚泽看清楚里面的情景了。

一排穿着暴露、打扮性感、浓妆艳抹的女孩坐在包间里豪华俗丽的真皮沙发上,她们都眨巴着眼睛,盯着宋亚泽,目光或是嘲笑,或是欣赏;女孩前面是几个像是地痞流氓一样的杀马特少年,他们嘴里叼着烟,头发五颜六色,像妖怪一样。

而坐在女孩中间左拥右抱的是一个同样打扮很是杀马特的少年,打着耳钉和鼻钉,白皙的脸很是匀净,却硬是被那白紫相间的公鸡头给破坏了干净青春的模样;他鼻梁很高,为他的长相多少还加点分;他的嘴唇颜色有些暗紫,可能是故意涂抹了颜色特殊的口红。

总之,宋亚泽看到一众像鬼一般的杀马特齐刷刷地看着自己,身上不由得起着一波接一波的鸡皮疙瘩,头顶上的头发也像被电击般一根根都想要竖起来;他忍着不适,将零食放在已经堆满食物的桌上,便礼貌地抬腿要走。

“慢着。”中间的男孩说话了,他的年龄对于宋亚泽来说的确只能算男孩了。他的声音明明清亮,却在裹着杀马特的外衣下显得极其不和谐。

宋亚泽定住,礼貌地看着男孩,等着他的吩咐或是刁难。

男孩看到宋亚泽的眼神依旧平静如水,没有任何怒意。他愣了愣,才轻咳一声说:

“既然来了,就唱一首再走吧!对了,清唱!”

说完,他的嘴边就挂上了狡猾的笑,像是看笑话似的看着宋亚泽,似乎等着他出丑一般。

他话音一落,旁边就响起了一阵乱哄哄的起哄声,有的男孩大力地拍起掌来,拿着话筒就塞到宋亚泽手里,搂着他的肩,像和他很亲近似的;女孩们则更多是看热闹。

宋亚泽瞥了他们一眼,淡定地说:“公司有规定,不准服务生……”

“客人让你干,你就得干!”

男孩很是嚣张,他高昂着脖子,似乎在用下巴指着宋亚泽:“不然叫来你们主管,看他让你唱是不唱。”

宋亚泽沉默几秒,也痛快答应了:“好。”

说完,他走过桌子,拿起了被搁置在点歌台旁边作装饰品的吉他,拨了一下试音,稍作调整,便对着竖起的话筒说:

“清唱的话我容易走音,还是弹吉他当个伴奏吧!”

下面像是被点燃一般,一下子像爆炸一样,口哨声、起哄声猛地涌了上来,他们都在看着好戏,等着这淡定的少年能有什么做派。

宋亚泽拨着吉他,调整好话筒,便开口唱歌了。

“rdaedsofaraway……”

他唱的是甲壳虫乐队的《rday》,这是他大学时为了联谊晚会的演出,花了五天时间夜以继日硬是给学会的曲子。当然,天赋不高的他也就只会弹这一首曲子,是被当时身为外联部部长的室友以一个礼拜的早饭为代价换来的。

他想念他的大学生活。那时的他,虽负兼职,却仍未尝人生的艰辛和无奈,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向往。大学时光,是宋亚泽最爱细细品尝的一段时光,因为大学,因为身边的一帮好兄弟,因为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他爱上了重庆这座城市。

“ly,ibe……”

他的歌声的确比一般人出众,绝不是五音不全、破音嘶吼的,否则也不会被室友生拉硬拽地上了台充个数;可也绝不是绕梁三日、余音袅袅的。他的歌声,是普通的,一如他这个人,就像万千宇宙中的一粒尘埃,是那么渺小。

这首《rday》,是真的成了昨日。但他每次去唱k,或是应酬,或是假日玩乐,或是自我放松,他的最后一首歌一定是这首经典曲目。和他亲近的朋友开玩笑说这首是不是记录了他的初恋,他也是笑着回应:

“当然!我的初恋就是我的大学!”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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