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战部队累是累,但累得有价值,一年半载累过来,只要不算太笨太懒,总也能混成个战斗尖子,退伍后吹起牛逼来底气也足。
可机关就不同。
机关看起来轻松,稍微累些的活儿就是站站岗巡巡逻,但两年之后退伍了,回头一想自己干了啥学到了啥,居然就只有无休无止的站岗巡逻。
这么想着,秦徐不免烦躁起来。
倒不是说站岗巡逻不好,社会上什么样的工作都得有人干,军营也是一个道理。
但人难免自私,也难免虚荣,甚至难免慕强。
要不为什么军旅剧老拍特种兵题材,极少涉及什么边防题材、炊事班题材?
少年总是渴望成为英雄,而不是为英雄站岗做饭的“幕后英雄”。
同样的岁数,同样的2年义务兵期,要问100个兵想去炊事班炒菜还是去特种部队受苦,也许99人都会选择后者。
哪怕后者可能会令他们伤痕累累,甚至一去不回。
这种勇气与冲劲是青春赋予男子汉们的特权。
秦徐当初顺从了家里的安排来到机关,但潜意识里始终留着对野战部队的向往,否则也不会每天坚持早起,按野战部队的训练指标要求自己。
平时站个哨也就罢了,今天4小时巡下来,他五脏六腑似乎都憋了一口闷气,连带着看自己一身军礼服都不顺眼。
心里有个声音引诱似的骂道——是男人就滚去特战部队!待着机关干什么?伺候演艺圈的娘炮吗!
他一怔,想到韩孟,眉头就下意识地皱起来,心里也更加不平衡。
韩孟他们接受的都是野战规格的训练,现在虽尚在最基础的阶段,但往后一定会接触特种作战,会摸各种各样的枪,说不定还会去靶场练习射击。
离开新兵连后,他几乎就没怎么打过枪。连里偶尔也会组织打靶,但分配到每个人头上的子弹只有几枚,根本过不了瘾。
据说同战区“猎鹰”特种大队的队员一天能打几百发子弹。对于机关兵来说,根本无法想象那种酣畅淋漓的场景。
在机关,战士们站哨时会拿枪,但很多时候枪里连子弹也没有。
机关兵手中的枪,差不多就是个帅气的摆设而已。
越想越焦躁,秦徐索性站起身来,原地跳了几步,深深出了口重气,弯腰正欲捡起地上的长靴,身后却传来一声嘲讽意味明显的笑。
他转过身,看见身穿沙漠迷彩的韩孟冲他抬了抬下巴。
韩孟站在夕阳里,尚未按军营要求剪短的头发透出层次分明的褐色,背光的五官更加深邃,微闭着的眼里有极深的光,身上的迷彩有些脏了,汗渍与尘土都十分分明,但却不会给人肮脏的感觉,反倒让人感到一种扑面而来的硬朗气息。
迷彩是战士的衣装。
当兵的人谁都听过一句悲凉却豪情万丈的话——战士倒下的时候,身下染血的土地就是坟墓,身上的迷彩就是裹尸布。
一身迷彩的军人,到底和一身军礼服的军人不一样。
后者就像橱窗里精美却只能当做摆设的华贵匕首。
而前者,却是刺穿敌人心脏的嗜血利刃!
秦徐愣了几秒,心里的火烧得更烈,下意识地扯开军礼服上的风纪扣,拿上长靴,赤着脚转身就走。
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韩孟跟上来了。
他加快步子,不想与韩孟打照面——不是因为怕韩孟,而是怕自己控制不住火,照着那张欠揍的脸挥手就是一拳。
韩孟是《淬火》的主演,他不想给祁飞惹麻烦。
韩孟却似乎丝毫不顾他的“良苦用心”,往他肩头一拍,居然突然用力,将他掰得猛侧过身。
他虚起眼,眉间横出一道戾气,薄唇动了动,声线低沉冷硬,“干什么?”
“不干什么,来夸夸你。”韩孟眼角上扬,狡黠地笑起来,抬手飞快在他下巴上一扫,“我来之前就听说你是警备区的脸面,昨天在走廊见到时虽然觉得你长得的确挺俊,但并没有惊艳的感觉。”
秦徐嘴角抽了抽,“惊艳”两字就像两颗雷,在他神经上炸得劈啪作响。
用“惊艳”来形容男人?去你妈的!
韩孟似乎完全屏蔽了他快从眼中射出来的愤怒,似笑非笑道:“直到刚才,我看到你穿着这身军礼服,赤脚站着,我才意识到……秦徐,你的确是个惊艳的美人儿。”
秦徐向后退了一步,警惕地看着韩孟,攥紧的拳头已经露出青白色的骨节。他想,这家伙如果再放一个屁,他就不客气了。
韩孟没再说话,却欺身上前,以快到令人反应不及的速度扣住他的后脑,错身时在他右边耳垂上狠狠咬了一口。
尖锐的疼痛瞬间传遍全身,秦徐的第一反应不是还手,而是摸了摸耳垂。
流血了!
看着指尖上的殷红,他微微张开嘴,怔怔地看了韩孟一眼,根本没想到对方会突然咬他一口。
脑子忽然乱起来,浑身血液像涨潮似的在体内奔流。
他短路地想——是打回去?还是咬回去?
韩孟伸出舌尖,暧昧地往嘴角一舔,居然再次靠拢,几乎覆在他受伤的耳边道:“你穿军礼服的样子真性感,浑身透着一股处男的禁欲感,让我恨不得……现在就扒了你的裤子,操得你合不拢腿,干得你哭着射出来。”
说完,韩孟浅笑着侧过身,从他身边经过时,往他被军礼服的裤子包裹得秀色可餐的臀部重重一拍。
韩孟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