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喝吧,我现在闻到酒味儿就想吐。”沈清源忙摆手。
贺景瑞皱起眉撇着嘴,又像生气又像撒娇:“我一个人喝没意思,你就喝一杯,陪我一会儿嘛。”
沈清源看他像个赖不拉几的小孩,忍不住笑道:“好吧好吧,只喝一杯,多的别劝我。”
贺景瑞忘了准备开瓶器,沈清源就拿个锥子使劲戳软木塞。
他的头低着,额前的长发垂下来遮住了眼睛。坐在他对面,贺景瑞心里有些紧张,视线来回在他身上扫,从他头顶到下颌到脖颈,最后落到了他手上。
这双手看上去苍老而粗糙,指头手掌上布满老茧,皮肤永远都有裂纹,翻出的皮摸起来都剌手,而且指甲和皮肤缝里不管怎么洗都有一点油渍,像是沁进肉里去了。
贺景瑞从没见过这么丑陋的手,而沈清源这样的人也是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
他以前觉得这些人,像蝼蚁一般不值一提,蝼蚁们的生活更是与泥沼阴沟一样,是他看都不会去看的。
然而现在,他深处其中,已经在泥沼里和沈清源这只小小的蝼蚁过活了大半年。
是啊,沈清源就像一只辛勤的蚂蚁,每天小心认真地搬运着小一点儿食物,从不抱怨,甚至被李邺那白眼狼甩了,也不过是发一次酒疯便不再提起。
像他样的人,怎么没人明白呢?只要拿出真心,他是可以把心献出来的啊!
忽然之间,贺景瑞就有一种冲动,想把他包起来,然后像园丁一样为他盖一座花园,成天守在他身边,不让风雨靠近,让所有蜂蝶滚开!
沈清源不知道贺二少的浪漫情怀,仍在努力和软木塞奋战,嘴里还不忘安抚:“马上就好,你再等一等。”
站起来绕到他身后,贺景瑞弯下腰从背后抱住他。
沈清源身体一僵,停下动作,疑惑地问:“怎么啦,这是……?”
“清源,我喜欢你。”贺景瑞的头抵在他肩头,轻声开口,声音闷闷的,因为低沉而带上了某种庄重的质感,好像起誓一般,“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好好对你。”
沈清源手足无措地摆/弄锥子,断断续续地说:“可是我、我现在不想谈感情……太累了……真的没心情。”
“我不强迫你,我们还是……‘闺蜜’,只要你让我在你身边对你好就成。”贺景瑞说得很动情,环在沈清源腰上的手不由得紧了又紧,“你不知道,我第一次想对一个人好,你别把我推开好吗?”
沈清源低着头“嗯”了一声,又怕辜负了贺景瑞让他伤心,忙不迭地补充:“你也别对我太好,我怕你会失望。”
贺景瑞直起身,揽过沈清源的头用力亲了一下,猴子似的从地上蹦起来,笑着说:“没关系没关系,我等你!等多久都没关系!”
他从沈清源手里抢过葡萄酒瓶随手一放,“不喝这个了。我请你吃别的。”
莫名其妙地看看酒瓶,又看看贺景瑞,沈清源懵懂地说:“真不喝了?我快打开了。”
“我又不想喝酒了。我们去吃好吃的。快走,别磨叽了。”贺景瑞不耐烦地拉起他,一把摘了他的围裙就往门外走。
趁着沈清源锁门的时候,贺景瑞把兜里的药丢进了阴沟。
☆、第14章 (十四)关心
时间静静地往前流淌,贺景瑞以闺蜜的身份和沈清源平淡地同居着。
其间接了贺老爹的一个电话,就他过家门而不入的行径狠骂了一通,骂完也不再追究,任他继续在外面晃,当然钱也是不会再给他的,他既然说要自己创业,那就创呗,反正不回家就没有钱。
因为没有要睡沈清源的执念,贺景瑞知足常乐,单纯的相处也自有其温馨之处。所以他白天炒股,晚上摆摊,自觉过得很是逍遥自在。
转眼就到国庆节了。
张奶奶的儿子要结婚,贺景瑞这些天都在帮老人家张罗,结婚那天天不亮起床帮忙去了。
沈清源难得睡了个懒觉,睁开眼看到桌上照例放着早点和一小盆提子。
自失恋以后,沈清源的胃口一直不太好,贺景瑞特意买来他喜欢的水果,让他不想吃饭的时候吃。
沈清源不挑嘴,但水果只喜欢吃提子、车厘子和西瓜,别的水果基本不沾。
西瓜已经下市,提子和车厘子不是本地水果价格十分昂贵,他自己肯定是舍不得吃的,都是贺景瑞拿自己的钱买的。
他们还是向以前一样,凡是贺景瑞赚的钱都有一半提成,贺景瑞单独开个户攒着。他如今收心养性,花钱的地方不多,除了每个月的房租伙食费,最大的开销就是抽烟和打牙祭下馆子。
现在每天买水果要花三四十,一个月下来多出将近一千块,沈清源很替他心疼,打算把他的房租免了。
窗外的阳光照进小屋,刚洗过的提子还带着水珠,显得分外水灵新鲜。
沈清源拈下一颗放到嘴里,甜蜜的果汁顺着舌头流下肚,似乎心底都泛起一丝甜。
这是贺景瑞的一片心意。
沈清源很领情。
因为领情,就觉得格外对不住贺景瑞。
经过李邺的事,他如今真正是心如死灰,实在拿不出爱情去回报贺景瑞。过去的就过去了,而李邺实在不值得自己蹉跎,这些道理他都懂,可惜有心无力。好像一台发动机,以前把能量都透支完了,想再跑都跑不起来。
幸亏贺景瑞不心急,不会在他面前乱表白,更不会做了对他好的事就摆出讨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