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相视一笑,对子可对,可知音难寻。
白衣男子道“兄台好文采,在下佩服。可否赏脸喝上一杯相识酒?”
我自动无视台下怜花的大喊“公子不要啊,你可是答应我的”
拱手道“正有此意”
我拽着可怜巴巴的怜花跟在白衣男子的后面,进了一家茶楼。怜花还在后面嘟囔,我狠狠敲了那小家伙的脑袋一下,很好,世界安静了。
至于这个白衣男子经过一番交流,知道了他叫轩子轩,这个名我刚刚听到也汗颜了一把,是闯荡江湖的浪子,四海为家。我没敢告诉他我的真名就又用上了那个“季小胖”,人家还打量了我半天,最后得出一句“不要太伤心,其实你身材很好”
“小胖,你不太会喝酒啊”
“谁说的,我可是很能喝的”
我确实很能喝,怎么三大碗是不成问题的,可是眼前这家伙却已经喝了七大碗了,好像才有那么点醉意,都让我怀疑这酒是不是掺水了
“小胖,今天我难得找到了个知音。我敬你”
我心里默默数着,这是第九碗了
“不知道大哥心中的情人现在在哪里,是个怎样的人?能让大哥如此痴情”
“哎?你怎么知道的”
第十碗了…
“痴声痴色痴梦痴情,几辈痴情。难道不是心中的心上人?”
“是啊,哎,不提也罢,他离开了我,我却忘不掉他”
“为什么这么痴情?‘情’这一字何解?”
呃…第十一碗…
“‘情’?”轩子轩呵呵呵的独自笑起来,苦涩的自言自语道“‘情’字,无解”
“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
“你时时刻刻都会注意到他,在见不到他的时候会想他,在他靠近你的时候心跳会加速。在你困难的时候最先会想到他,在他与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你会不舒服等等”
“这算什么感觉?”什么乱七八糟的,怎么可能会有人时时刻刻都在想念一个人呢。
“你还不懂,对了。在这茫茫人海中,大哥能你与相遇,便是一种缘分。这件玉佩给你,要是到江湖了,有什么人敢欺负你,亮一亮它就没人敢再来了”
我推辞了一会,见他如此坚决便收下了。后来,我们又喝了一会,基本上都是他在喝,我在看。我微醺,并没有醉的不省人事,我提出要送他却被他拒绝了。结果一转头的功夫就没影了。我该庆幸自己认识了个这么厉害的人吗?
再后来,我跟怜花准备回去了,其实那时候已经是三更了。我们偷偷的从后门溜进去,尽量不吵醒别人。等到了院儿的时候,我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却听到一个声音吓得我心脏砰砰的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