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我确实容易因为一个人也习惯一件事情。
以前天磊在,我就因为他对海鲜研究起来,而后来他走了,出现了一个林远,对海鲜过敏我就戒了这爱好,不过没办法,我喜欢一个人,就容易想要为他做很多事情。
我喜欢情窦初开的感觉,那能让我感觉我在精彩的活着。
“还合口味吧?”天磊问我,抱住天城。
我点头,夹了块鱼送入天城的嘴巴,他笑眯眯的吃了:“谢谢叔叔~”
他好像开朗了许多。
他刚才在我怀中哭了很久,我也安慰了他很久,最后跟他承诺,一定会好好待天磊,他的心情才豁然开明,对我少了之前的排斥,亲近了不少。
吃完晚饭,天城自觉回房写作业。
我推天磊出去外面散步,傍晚的风徐徐,不冷不热,人的心情也能变好。
我跟天磊聊起以前的事情:“你走了之后,我就没读了,大学没毕业,出来找工作也难,那时候盛丰是个小公司,基础不稳,招人也不严,我就通过了,在里面干了五年才有出息,因为林远出现了。”
月光柔和照映出天磊的侧面,温润如玉。
我轻笑:“我和他走了五年的路,他不喜欢我。”
“你喜欢他吗?”天磊问。
我望他,他的眼睛很明朗,如同星光般璀璨:“我以前对你说过,我很憧憬你,我父母死的早,小时候不会自力更生,总是在孤儿院和别人抢食物,固执着一生只要一对父母,于是多年没被牵走,院长比较疼我,送我上学,我开始半工半读,在我十八岁那年接到了我父亲生前留下来的财产生活才没有太艰辛。”
“我总是羡慕你们,有家世有关爱,于是羡慕变成向往,向往变成喜欢,喜欢变成爱情。”
天磊笑得很温雅:“有人把羡慕变成嫉妒,而你却把羡慕变成喜欢。”
我蹲下去,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很冰凉,脸色也苍白:“天磊,站起来吧,我希望更憧憬你。”
他揉着我的头发,目光柔和:“小泊,我的心脏熬不过年底了。”
我的手抖动了一下,心因为他这句话激起了一片海浪。
他一直望着我,情绪很宁静。
我看不懂他,在以前,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平静,在那场大雨中乖乖被我牵回家,我从没见他失控过,在学校的篮球队里,他是长得最出色球打得最好的,可是他被万人憧憬却没有人能真正与他走进,他就像站在一个天上,低头见我们的生态。
他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我刚听他主治医生说,他的心脏已经超出生存的负荷,已经逐渐在老化,他被病魔折腾出来的脸色,最近一阵子更是病态了,我这样看着他,他还是苍白的,温润的皮肤中没有血色,可是他还是俊美的,笑起来温雅的弧度照样可以迷倒人。
可我不喜欢,这样的他,好像在宣誓我的束手无策。
“就算是活不了多久,你也应该站起来。”我固执。
天磊还在笑,他勾勒起一丝优美的弧度,再用幽深的目光望向我:“小泊,你还是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