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重黎强忍着怒吼的冲动,横过肩膀,将贼人撞到一边,用身体挡在他与老板中间,防止此贼又对老板动手。
“老板,手没事吧,我看看。”姜重黎拉过老板的手,看到手背上那块红,感到很愧疚,就轻轻给他揉了揉。
人家老板好心给自己好吃的,却被这阴晴不定的贼人打了,完全是受了他的连累,整个儿一飞来横祸。
“没事儿,已经不疼了。”老板有些赧然,缩回了手,“也真是奇怪,都没看见是什么东西给我来了这么一下。”
姜重黎闻言,又瞪了贼人一眼,哪知道,贼人瞪他瞪的更加凶狠。
老板注意不到贼人的存在,被打了都找不到打人的主,太吃亏了,姜重黎觉得不能再让贼人呆在这里,于是胡乱与老板道了别,捡起地上的纸口袋,拉着贼人跑了。
轻轨站前面有一块喷泉绿地,对着喷泉设有几个铁艺竹子长椅,姜重黎拉着贼人找了个偏僻的长椅,将贼人扔到椅子上坐着。
“你这人怎么回事,有狂犬病啊?”姜重黎怒了。
贼人冷冷望着他,半点不觉得自己有错的样子。
“人家老板平时特别照顾我,总送我好吃的,你干嘛那么对人家?”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姜重黎简直要气疯,“这么说起来你自己还不是一样,煮粥给我吃,还说些什么永不分离之类的话,殷勤起来比老板厉害多了,你说,你是不是更加图谋不轨?”
贼人转开脸,眼睛看向别的地方。
“总归,随便动手打人就是不对的,你听到没有?”姜重黎伸手扳住贼人的下巴,将他的脸转向自己。
贼人的皮肤凉滑清澈,触感如同玉石一般。
“呵,”似乎姜重黎的话十分可笑一样,贼人竟然冷笑出声了,“手背红一块的程度,就叫动手打人?我若是当真动了手,他还能有个囫囵个,都算稀奇。”
姜重黎瞪着贼人,好半晌说不出话来。
“……你,你回家等我吧,别跟着了,我下了班就回去。”
“为什么?”
因为怕你继续发狂犬病啊!
光是和小吃店的老板拉拉手,都能是这个反应,姜重黎简直不敢想,贼人跟着自己上班,会有什么后果。
他和同事们乃至公司老总都处的不错,平时大家开玩笑搂脖子抱腰也是常有的事,此贼的存在大家又注意不到,万一他发疯,把同事们挨个揍一遍,那画面简直美得不忍看。
“我不回去。”贼人说。
“不许跟着我!”姜重黎火大的很。
“你不愿意做我的国王,我没必要听你的。”贼人的态度十分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