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辱感和挫败感瞬间传遍他的四肢百骸,让他愤怒地想要杀人。
他毫不犹豫就开枪杀死了那个中年男人。
在杀死那个中年男人的同时,也震惊了现场的其他人。
他们都齐刷刷地看向他,仿佛在震惊什么一样。
但很遗憾。
他并不打算给他们机会。
他开枪把他们全杀了,一个不留。
剩下最后一个,就是冯毅。
他刚准备扣下扳手,冯毅突然捡起地面一块尖石,扼在了慕谨谨的喉咙中,并且开口威胁他,如果开枪就杀了慕谨谨。
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被人威胁。
而且他成功了。
不为任何。
只为保全她一命。
他心甘情愿放下了枪。
从那一刻开始。
他才悄悄知道。
原来那个傻丫头早就住进他心里了。
要不然的话,她为什么总能轻易控制他的情绪?
要不然的话,他怎么会知道,这世界上恐惧二字为何物?
男人间的对话注定是利索简单的,他放下枪,接着就开口让冯毅放过慕谨谨,多一个字都舍不得说。
可冯毅却扬言,到了安全的地方再放慕谨谨。
这种鬼话他肯定不会相信。
但慕谨谨在冯毅手中,他作为家属方注定没资格谈条件。
当时情况危急,冯毅情绪又十分激动,他只好假装同意。
接下来,冯毅扶起了慕谨谨,拿尖石扼住了她的喉咙,一拐一拐地往窖门外走。
他看着冯毅离开的背影,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他在英国中学时期曾学过狩猎,所以对偷袭这种事几乎没人比他更厉害。
接下来的记忆他也比较模糊。
只记得自己很轻易就在冯毅手中抢过慕谨谨,并且将冯毅打倒在了地面。
如果是在平时,他一定会捡起地面的枪,然后给冯毅补几枪。
但当慕谨谨跌到他怀中的时候,他就什么理智都没有了。
她全身都很热。
她发烧了。
那时候他也不知道怎么了,一心只想带她去医院。
他心里只想着。
她不能死。
他绝对不能让她死!
他就那样抱着慕谨谨一直往外跑,丝毫没有察觉到冯毅会捡起地面的枪。
他对枪十分熟悉,当他听见扳扣响起的声音,他就知道自己输了。
不是输给冯毅。
而是输给了慕谨谨。
他爱上她了。
在她还未爱上他的时候,他先一步爱上她了。
爱得连命都可以不要。
就连在等死前的前一秒,他都想方设法将她护在自己怀里,避免子弹伤着她。
剩下的一切,他都记不清了。
剩下所有的记忆,都是从管家格瑞嗒先生口中得知。
格瑞嗒跟他说,在他中枪之后,特警马上就赶来救援了,但那时候慕小姐和冯毅已经不见了人影。
特警先将他送去了医院治疗,然后即刻就去寻找慕小姐。
特警的效率很快,用了三个小时不到就在什布西州的麦田处发现了冯毅的面包车,但车上并没有慕小姐。
他们将冯毅带回了军部调查,最后得知原来是冯毅为了方便逃脱,将昏迷的慕小姐扔到麦田里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