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树歌觉得有道理,而且现在触摸屏都很灵敏,她只要碰到屏幕,就会有反应,比拿笔要更省力些。
顾树歌又沾了点血,才过去没多久,玻璃皿里的血已经有些凝固了,呈现出半胶状体的形态。她打算打出“掺水”二字,提醒沈眷往玻璃皿中加点水。
手指点在屏幕上。
没有反应。
顾树歌使出传说中吃奶的力气,在屏幕上用力一戳,还是没反应,她惊呆了,难道她的力气在拿笔的时候用完了,连屏幕都按不动了吗?
她迟疑了一下,用手指点了一下沈眷的手背,试试自己的力气有多大。
沈眷正聚j-i,ng会神地看着平板,等她打出字,冷不防被点了一下,怔了怔,才问:“怎么了?”
能感觉到?顾树歌想了想,加大了力气在沈眷的手背上又点了一下。
她加大的力气,根本就没多大区别。被她无故点了两下,沈眷虽然不知道她想干什么,还是把手心摊开,问:“你可以写在我手上。”
她只当小歌拿笔拿累了,想要偷懒,在她手心写得慢一些,也是可以感觉到她写的什么字的。
顾树歌眼睛一亮,对啊,她除了可以用笔,还可以直接在沈眷的手心写。
她伸出手指,准备写了,却又生犹豫。在手心写字,会不会太亲密了。她犹豫着,沈眷等了一会儿,没有动静,就问:“怎么了?不写吗?”
顾树歌咬了咬唇,想在手心写字一点也不亲密,而且就算亲密,也只有她会觉得,沈眷又不知道她的心思,才不会多想呢。
这么一说服,果然就说服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