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 > 言情总裁 > 恋恋你每分每秒 > 分卷阅读142

白。可莫叔叔不同,他梳着精致的三七分,如同海报上的靓丽型男。

莫易云也尝试着跟莫炀打招呼,只是莫炀从头至尾未曾拿正眼看过他一眼。

陈坤山闻讯而来,一脸询问地目光看着朱嘉上。

朱嘉上一脸为难,陈坤山轻叹了一口气。

当了莫炀十年的经纪人,这个时候的陈坤山却比莫易云更加心疼莫炀。

☆、(*^▽^*)

入夜后的州南市比烽市要更加冷一些, 近几日虽然都是艳阳天, 但到深夜, 温度常常只有零下三四度。

莫炀要守夜。

接连几个晚上莫炀都要守在于芳芳的灵柩前, 一夜不可睡眠。

这一个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林馥馥给家里打了电话, 把于芳芳去世的消息跟妈妈说了。

那头的薛白梅十分震惊, 问:“你现在在州南市?”

“嗯,我早上随莫炀来的。”林馥馥没有隐瞒。

薛白梅叹了口气,“哎, 好吧。你在那边懂事点,该帮忙的要帮忙, 别给人家添乱知道吗?”

“嗯,我知道。”但事实上,林馥馥也不知道自己能帮上什么忙。从中午过来到现在, 她一直跟在莫炀的身边,莫炀走到哪里都会牵着她的手,他也不让她干任何事情。只是到了晚上的时候, 莫炀带着她到了他的房间,他让她洗漱休息。

林馥馥并没有说于芳芳是自杀的,但那头的薛白梅似乎也猜到了一二,说:“你于阿姨这辈子活得很压抑,走了或许更轻松一些吧。我和你爸过两天也来送一送。”

做了多年的邻居,最后一程是要送的。

林馥馥和妈妈又说了几句,然后给自己的主管打了个电话请假。

这些日子她无论如何是要陪在莫炀身边的。

请假很顺利,主管并没有多问什么。

一通忙活完, 楼下响起道士先生做法的声音。

林馥馥依稀记得,当年在曾祖母的灵堂前,亦是这般的声音。有拉二胡的,有吹唢呐的,还有弹琵琶的。那个时候她什么都不懂,但是对这些乐器十分好奇。

没多久,楼下的二胡声变了。

林馥馥循声下楼,就见莫炀手中拿着一把二胡。

他穿得依旧单薄,微微低垂着头,一手拿弓,一手按着琴弦。

这是一首什么曲子林馥馥不懂,但在场的所有人都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听着。

曲调很是欢快,似乎难度也很高,一下子将人带离守灵的严肃气氛。

这二胡是一名先生的,眼下二胡由莫炀在拉,先生则站在一旁用一种欣赏的目光看着莫炀,眼底似乎是赞叹。

林馥馥依稀记得,二胡是莫炀前一段时间才刚学的,他学生时代并没有学过这个乐器。今天不知道哪里来的兴致,本是和先生在一起抽烟的,无意间知道先生也做了十年的法事。年龄一说,竟和莫炀同龄,都是二十六岁。

先生说:“小时候家里困苦,被母亲逼着学拉琴,这样跟着做一场法事酬劳也不少。”

莫炀手里夹着烟,抽得意兴阑珊。夜晚的风肆意,将他手上的烟头吹得星火发红。莫炀猛地吸了口烟,吐出一口被风吹散。

他是让林馥馥上了楼才来抽那么一口的,自从在她面前保证不抽烟,他就一直没有再抽过。就想着,今晚破一次戒。

年少时抽烟其实颇有点逆反的心里。

现在呢?

莫炀也不知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他特地站在迎风口,让寒风拍在自己的身上、脸上。

那时候心里不敢忤逆母亲的严肃教导,所以背地里学会了抽烟这个东西,算是一种变相的反抗。但莫炀一直也没有让母亲知道自己会抽烟一事,前些日子说起,莫炀才知道林馥馥一直知道他会抽烟。

她说她好像懂他为什么要抽烟,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为了耍酷抽烟,但其实一直都不酷,她说:“莫炀,你以后心里有什么心事就告诉我吧,别抽烟好不好呀?我不喜欢你抽烟。”

她总是用软软甜甜的声音哄他,哄得他晕头转向,哄得他愿意为她上刀山下火海。

这支烟其实才抽了一半,莫炀伸手摸了摸那把二胡,对先生说:“是把好琴。”

先生找到知音,笑着说:“这把琴跟了我十年,当年我妈砸锅卖铁花了大价钱给我买的营生,的确是挺不错的一把琴。”

说到琴,莫炀想起家里那台老式的钢琴,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架钢琴。

于芳芳当年买这架钢琴的时候特地带莫炀去看了价格,她说:“学好琴,以后你能把买琴的钱挣回来。说到挣钱其实最庸俗,但人又免不了庸俗。阿炀,我希望你的人生有所成就,不要走我老路。”

这句话不知为何莫炀一直记得。

他记得这句话的原因不是因为想要感谢母亲这句话,而是想着有一天反驳她:“我不想有任何成就,只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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