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好吧,奥德加叔叔,你赢了,我会派使者到威尔士去;不管如何,就算我同意娶那位小姐为妻,也总要看看女方那边的意思,对不对?”
这是一个明媚的清晨,尽管太阳只是刚刚从东方升起,但是祥和的温暖却已经照耀到每个人的身上。
这样的日子对于布列塔尼的人来说是宝贵的。
特别是在春天,在春耕的时候;要知道在平日里,布列塔尼总是个多雨的地方,能遇见这样阳光灿烂的好日子,完全可以说是上帝保佑了。
对于马格努斯来说同样也是如此。
当时,他正在吃早点,具体是水煮蛋与白面包——不要问他为什么吃这两样——即使是他已经快要到看到这两样东西就想吐的地步,但是还是强咬着牙吃下去。
因为其他的食物与这相比更为……恶心。
牛奶中除了去不掉的刺鼻腥味,还有来源不明的未知漂浮物(人的呕吐物);所谓的青菜浓汤更是一锅乱炖,仔细翻翻说不定还能找到蛋白质是牛肉六倍的大肥虫……
然后,最主要的,即使是在马格努斯的强烈要求与皮鞭的督促下,厨房好不容易才保持了干净,但是为他做饭的厨师,却从来都没有大小便后洗手的好习惯!
而在中世纪,是没有用来擦屁屁的纸的!
所以他们用草木灰,或者是用手来擦……
吃这样的厨师做出来的饭菜,马格努斯宁愿饿死!
所以他只吃白面包与水煮蛋,至少这两样从表面上看最为干净。
——尽管马格努斯也有过纠正这些家伙不良习惯的想法,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即使是用皮鞭来威胁,这些家伙也只会好了伤疤忘了疼,下一次依旧不长记性。
而马格努斯现在很忙,非常忙,反正吃白面包与水煮蛋过日子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再坚持一会,等这个三月过完,春耕结束,马格努斯再来好好料理他们。
在脑中胡思乱想了一番,尽量的把注意力从眼前的早点上转移,马格努斯胡吃海塞,确认自己摄入到了足够的能量,然后准备动身。
按照预定的行程,他今天应该在一个农庄里监视那些农奴种地。
农奴是一种颇有破罐子破摔之感的生物,既然生命并非自己所有,那么他们反而不怕死了;即使是用刀剑威胁也不管用,反正活着也只是受罪,那么为什么不早点上天堂呢?
幸亏基督教义不允许自杀,否则这世间有没有农奴就还要两说。
上帝只凭借着信仰就能让农奴规矩,凡人要管教农奴,还是要靠鞭子。
不怕死,但是怕痛。
这是即使是伟大的英雄也无法避免的通病,更不要说是卑微的农奴了,只要鞭子在空中炸响,他们包管就会老实下来。
但是,今天稍微有些不一样,等到马格努斯吃完早点准备上马,他就被奥德加拦住下来。
奥德加明显是有备而来,气势汹汹,看样子是不从马格努斯这里得到一个答复决不罢休。
这个婚约已经拖了太久了!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王子殿下,你还能拖到我这把老骨头入地不成?!
只要你不是每天一道的来缠我,说不定就真的有可能……
马格努斯颇为无奈的想道。
但是同时,他也知道这实在是不可能。
即使是把奥德加的一片赤诚忠心抛在一旁,单单的从利益的角度来分析这次联姻,对于马格努斯来说也绝对是有利可图:一个手握强军的老丈人,一次将整个威尔士都收入阆中的机会,倘若是别人,例如说先王哈罗德,他早就欢天喜地的答应了。
况且,就算是马格努斯再不愿意靠近中世纪,普遍显得脏乱与庸俗的女人,他也不可能永远不结婚。
他必须要有一个继承人。
而且必须要是亲生,身体内流淌着他的血脉的。
既然所谓的贵族制度的实质就是家族传承,那么身为葛德温家族最后一个成员的马格努斯就更应该履行这个职责;要不然,等他死了,这个布列塔尼公爵领,甚至是将来的英格兰,他要留给谁?
有人继承吗?
没有!
……这样的说辞并不能让人信服,因此就让我们换一个方面来讲——倘若是马格努斯坚持不结婚,那么等到最后,他的封臣,他的骑士,又或者是因他而变得有地位,因他而变得富有,那些受到马格努斯恩惠的人,会硬生生的给他灌上,捆住手脚,然后丢到某个被挑选出来的贵族少女的床上!
因为马格努斯不仅仅要为葛德温家族负责,更要为他的封臣们负责。
封臣——马格努斯的封臣,他们和那些传承百年千年,在地方上有着根深蒂固势力的旧贵族并不一样;他们的权势和土地全部来自于马格努斯,一旦这颗替他们遮风挡雨的大树倒下,借用东方的一句古话,覆巢之下岂有安卵?
但是人总不能决定上帝什么时候会召唤他的宠儿。
所以马格努斯需要一个继承人。
与其等到被手下的封臣捆住手脚,倒不如自己先主动一些,至少,这样还有着一个选择的机会。
当时,马格努斯就是这样想的。
所以他给了奥德加一个含糊——其实也算不上含糊,毕竟卢埃林公爵除了一个女儿外再无子女,娶了他女儿,只要不犯傻,几乎就是天定的下一任公爵;无数贵族家庭没有继承权的次子翘首以待,排队都能从威尔士排到英格兰去。
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