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 > 言情总裁 > 嘘,别说话 > 分卷阅读29

,总会迁就她,这些信就是最好的凭证。

在叶谦琛经历这些事情的时候,她没能陪在他身边,心里已是愧疚,现在又看到信纸上那些折痕,她又抹不去,只能静静看着,想象那个时候的叶谦琛内心的慌张与不安。

在苏秦薇记忆中,叶谦琛从来都是平静微笑着,好像每一次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他都能从另一个角度客观、冷静的去看待,比如之前被困教室的雨夜,所以,没什么能够打倒叶谦琛的意志,她一直都是这样相信的。

“小薇,我还清楚记得你哭的最肆无忌惮的时候,是那天早晨,你匆忙骑车到班级,在抽屉里找出日记本,翻出你写乐乐的日记,你看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就落一滴眼泪。问你什么事,你哭得鼻涕连眼泪,什么都不说,只是一直重复‘乐乐出事了,乐乐好像……’小薇,你说那是你第一次体验到死亡与你那么近,好像只是隔着一扇门,而你透过搂着雕花的窗户都能直接看到它,所以你不敢动。你说你亲眼看乐乐那凄凉哀怨的小眼神,却什么忙都帮不上。而现在我也有这样的感觉,甚至比你那时候经历的更甚……”

叶谦琛信上说的乐乐是苏秦薇家里养的第二只狗,也是家中养的最后一只狗。

乐乐是一只土狗,不知品种。虽然不是名贵的品种,但它却异常听话,很懂人心。

每天清晨她天不亮起床下楼时,都能看到在桌子底下,乐乐摇着尾巴,将头托在爪子上,用那朦胧的小眼神望着她;而她也总会用面纸擦掉他眼角的脏东西,摸着它的头,说“乖”;

每天黄昏下课回来时,乐乐都会在大门口绕着圈,吐着舌头,翘着脖子,等着她回来。老远处,她看到乐乐的身影,而乐乐也总会看到她,然后“汪汪”叫,等到她停在家门口时,它的尾巴摇得更欢,两只前爪扒着她的脚,很是开心的模样。

可这样的时光并不长久,在第一条狗小黑被毒走的第三个月,某天,她起床发现楼道里全是血腥味,寻着那味道,她看到乐乐躺在一堆血迹旁,她大叫着妈妈,哭着说:“乐乐好像病了,挺严重的……”

其实那一瞬间她想过“死亡”这个词,但她下意识没说出口,却不想事实总是人们不愿承受的那个,乐乐真的离开了。

以前的语文作业都有周记,有一次日记的主题是家庭,她在家唯一的乐趣便是乐乐,便写了上去,却不想这篇周记成了悼念乐乐的哀词。

哭的再凶,最后只能面对事实,回到家,妈妈说了什么话,她不愿想起,她只记得妈妈说以后家里不再养狗,她犹豫了一下,点头,说:“也好。”然后沉默回了房间。

不知道叶谦琛为什么提起这个,低头继续看他写的:

“小雪,如果我能醒来,我想养一只狗和一只猫,名字叫做小雪和小薇,可好?”

养宠物用她名字里的字?

他怎么不直接叫苏秦薇一号和二号?

一下子联想到家里那两只,她的心里突然生出一种甜,叫做幸福的甜。

有顶的屋子里,有可爱的家伙在等着她,这是她期待中的家,没想到竟是小叶帮她完成的。

“薇,你还记得我在ktv最爱唱的那首歌叫什么吗?”

“别笑,不准笑!一提到那首歌的歌名,我就能联想到你仰天大笑的声音,现在耳边都能听到你那高昂的分贝。以前我总觉得我爱唱那首歌是因为那首歌音调与曲子简单,唱起来也无需花多大心思,现在我才知道是那首歌的名字才让我如此。”

……

突然苏秦薇耳边回想起这首歌的歌词,紧紧咬着牙齿,掏出手机放出这首歌,熟悉的曲调,悠扬的歌风,这一切都好像叶谦琛又在她面前唱起来了:

“……小薇啊

你可知道我多爱你

我要带你飞到天上去

看那星星多美丽

摘下一颗亲手送给你……”

她们去ktv的次数不多,有她、叶谦琛、姜滢和叶穆,花的钱都是他们平时攒下来的。

第一次去是中考,他们进了同一所高中;第二次是高二,她和姜滢进了一班,为庆祝她们,也是对她们接下来学习的鼓励;第三次……

但不管是第几次,他们四个都有一首必点的歌,叶谦琛是《小薇》,姜滢是《童话》,叶穆是《十年》,而她是《求佛》,而他们必要合唱的是《同桌的你》。

她记得每次看叶谦琛点这首歌时,她都会说这样一句的:“又唱《小薇》,你也不怕暴露年龄的。”

后来她想到这句调侃,特意去查了每首歌的年代。《小薇》是2002年,《童话》是2005年,《十年》是2003年,这样看来,叶谦琛唱的歌确实是他们之中最有历史的,可当她知道《同桌的你》是1995年时,她才笑着承认其实他们都是一代人,没什么暴露年纪的说法。

他们同时代出生,然后一同长大,一起成为彼此的青梅竹马,然后等待成长;只是轮到成长之时,他们就各自分开,去经历属于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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