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云清说帮鱼初笙,案子都侦破几天了,这事他却再也没有提起,倒是钱远墨这几天往安宁王府跑的勤快,用现代人的话说,他成了鱼初笙的铁杆粉丝,有个什么案子都要过来问一问她。
一声一声的“鱼神探”倒是叫得她挺舒心的。
她大学专业学心理学,对犯罪心理学更是精通,如若不是刘院长拦着她,她就去警察局报到了。
叶英贵为这大光王朝的左相,也还是败在了这理不清的家事中。
鱼初笙听王府上八卦的门房大叔说,叶左相的大女儿,虽贵为王爷殿下的未婚妻,却无福消受,年纪轻轻染上恶疾,一夜之间就去了。
叶左相因为伤心过度,办了丧事就辞了官,遣散家丁,带着自己的二夫人和小女儿回家乡了。
看来这保密工作做的的确好,鱼初笙想。
毕竟这么大的事,关系到安宁王名声,怎会公开?
她突然想起案子侦破后的第二天傍晚,叶盼兮来府上的情景。
外头秋阳悬在半空中,天地间都被染的红彤彤的。
艳红的余晖透过木窗射进“墨云阁”,映在叶盼兮的脸庞,说不出的娇柔动人。
她跪在洛云清的面前,求他能让她留在王府,做一个小丫鬟她也甘愿。
她不愿离开京都,随父亲回乡,她想待在洛云清身边,即使什么都不是。
看来爱情的确是让人盲目啊。
谁知那王爷只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丢下一句:“本王府上不缺一个丫鬟,叶小姐还是请回吧。”站起来就走了。
最后还是鱼初笙劝了半天才把那倔强的少女劝走了。
那洛云清,真是个没有人情味儿的主儿。
想想人也真是可笑,老大不爱洛云清,偏偏被皇上赐婚,不愿意遵旨,跟一个穷书生搞上了,最后落得个这样的下场,老二爱慕洛云清,却爱而不得。
毁了一个家啊。
鱼初笙拍拍自己的脑门,自言自语道:“多管闲事干嘛,这是人家的家事,还是管好自己吧!”
这洛云清堂堂王爷,看起来不像说话不算数的人啊,看来得旁敲侧击地提醒他一下了,鱼初笙想。
这几日她在王府里没少溜达,王府的路都摸的差不多了,因为洛云清可能是怕别人误会,一直“命令”她穿侍卫衣,所以府里的人都自觉的忘了她是被王爷带回来的狼狈少女,都亲切地叫她“鱼侍卫。”
走出别院,绕过一座小石桥,便是洛云清的书房,没事的时候,洛云清一般都是坐在书房里,看看公文,弄弄墨。
唐风依旧一身黑衣,在庭前练剑,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唐风虽然依然是冰着一张脸,没有笑过,但是见了鱼初笙也会点头示意,不像初遇那样,一脸鄙夷了。
笑嘻嘻地跟唐风打了招呼,鱼初笙径直走向“墨云阁”,透过镂空的雕花木窗,依稀可以看到洛云清正襟危坐,似是在看公文。
鱼初笙轻轻敲门,得到应允,便推门而进。
洛云清头也不抬,神情专注,仍是在看手里的公文。
鱼初笙不禁觉得有些尴尬,这王爷,当自己是透明人么?
往前走了两步,微微欠了欠身,这几日她已经适应的差不多了,知道在这些大爷面前,要“俯首称臣”。
她轻咳一声,拿眼瞧了一眼洛云清,这才开口:“王爷,奴婢过来,是想问一下,王爷何时启程去边疆?”她知道洛云清是因为自己的未婚妻死了才匆匆赶回来的。
洛云清这才放下手里的东西,抬眸看了她一眼,随即,又是没有一丝温度的语气:“本王知晓,你是怕本王出尔反尔,拍拍屁股去了梓州,就不帮你寻人了。”
鱼初笙咂舌,果然,什么都逃不过这洛云清的一双眼睛。
洛云清低头,把玩着手上带的白玉扳指,继续说:“边疆战事本已经稳定,本王只是提前回来了而已,你且放心,本王不去梓州,只是你要寻的人,在常乐府,本王要去拜访自己的皇姐,也得找个理由不是?
你不要心急,不出意外,本王明天就能带你入常乐长公主府中,只是结果怎样,还是要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鱼初笙一听明天就可以去那个刁蛮的长公主的府里了,那就可以寻得白亦辰了,不禁喜上眉梢,但又想到了什么,轻轻皱了皱眉头。
鱼初笙富有灵气的眼珠子一转,眉开眼笑,一副巴结的样子,说:“王爷,奴婢这次帮您破了这案子,您是不是得表示表示?”
洛云清抬眼,声音低沉,没有一丝温度:“嗯?”
估摸是上午**点钟,初秋的阳光,从镂空的窗缝中,碎碎地打在洛云清脸上,照出几分柔和来。
鱼初笙又往前走了两步,手捏着自己身上穿的侍卫衣服,不满道:“我明天要见的可是我未婚夫啊,你也知道,女为悦己者容,我总不能穿着这身衣服去吧?也总不能穿着府上丫鬟的衣服去吧?所以王爷……能不能给我点银子?”
拐弯抹角就为了要点儿银子,容易吗?
闻言,洛云清看着站在他面前一副讨好相的少女,她的头发像男子一样束起,穿着侍卫的衣服,看起来像个发育不良的少年。
脑海中突然闪出那天,她穿着暴露,浑身湿透,狼狈不堪的样子。
洛云清解下自己腰间的荷包,扔给她:“你拿去。”
反正买了衣裳胭脂,你明天还是得穿着这侍卫衣跟本王进府,想到这,洛云清心情有些愉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