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难看了。”
“你小时候我就教育你,做人做事,无论输赢,起码姿势要漂亮。哪怕是吃饭,也要龙盘珠、凤点头。我看伍丫头,姿势上就十分漂亮。但是我担心的是,这个姑娘也就二十几岁,如此举重若轻,未免心眼儿也太多了些,只怕是个面团身子铁石心。有时候,人还是要有些缺憾才可爱,或者,才叫人放心。”
“你带她来看我,动的什么心思,我明白,她自然也懂。可是她的表现,既在意又随意,这其间的尺度把握,实在太好。”沈陆嘉清楚地记得爷爷说到这里便止住了,疲惫地闭上了眼睛,示意他去忙自己的事。
他不知道伍媚今日的做派使得年迈的老者想起了一个人来,一个他恨不得食肉寝皮的女人来。
叹了口气,沈陆嘉翻了个身,又想起在河内时,和伍媚同席而眠的情状。那女儿香就在自己的鼻端萦绕,身上不由起了几分燥热。翻来覆去里,沈陆嘉一夜,竟是…都没睡好。
于是第二日他去晟时,不明真相的岑彦看着老板眼眶下的阴影,心底暗暗咋舌,沈总昨夜定是…操劳…过度。
“沈总,要不要把咖啡换成参茶补补?”岑彦小意地建议道。
沈陆嘉险些被抿进唇的咖啡呛岔气。他面无表情地看一眼心腹:“岑特助,你是不是太闲了?“
岑彦缩缩脖子,乖乖回了自己的办公室,心底却想着,平日里向来龙精虎猛的沈总该不会如今旦旦而伐吧?如果是这样,伍总监真乃猛女也。可是沈总,有句古诗告诉我们,功夫太深,铁杵也会磨成针的。男人还是该惜情、惜精啊。岑彦本想再行进谏,可惜胆子不够肥,最终还是把到嘴的“忠告”咽了下去。
而公关部的办公室里,伍媚给手下的姑娘都带了礼物,礼物并不贵重,不外乎越南咖啡和芒果干一类的吃食,但是却哄得几个姑娘都是眉开眼笑。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伍媚仔细地给自己桌上的那盆夹竹桃浇了点水,这是她今日上班路上买的。家里先前养的那一盆白色夹竹桃早已经被不二从露台上弄跌落下来,粉身碎骨了。可惜这花不够名贵,花市里鲜有人卖。今日恰好被她碰上,不得不说是一种缘分。
夹竹桃被种在一个朴素的青灰色瓦盆里,油绿的叶片里是浓红色的重瓣花朵,像绢纸做成的一般娇柔和美丽。但是没有几个人知道夹竹桃根茎叶花全身都是剧毒,干燥的夹竹桃3克便可以致人死亡。伍媚却毫无惧意地轻轻摸了摸油润的叶片,又碰了碰那繁复的花朵。她不仅知道眼前的植物全株有毒,甚至还非常清楚中毒后的反应——先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随后心律紊乱,然后再出现晕厥、抽搐、昏迷,最后痛苦地死于循环衰竭。因为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满意,伍媚嘴角浮出一个淡淡的微笑,然后才开始处理出差几日积压的工作。
还未有一个小时,桌上的内线电话就响了。电话那头前台小姐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激动,“伍总监,有个大帅哥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指明要见你。你快点下来。”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伍媚平和地应者,嘴角却高深莫测地翘起来,是一个讥诮的弧度。
夏商周,这么些年过去,你泡妞的水平竟然没有…半丝长进…
晟时大厅撒金黑色大理石地砖上站着一个高挑俊美的年轻男人,他穿着电子蓝的罗缎衬衣,外面是海军蓝的单粒扣戗驳领西服,□是同色系的西裤。黑色的系带皮鞋不染纤尘。只是,这样的商界精英手里却突兀地握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一时间,偶尔进出的晟时员工们都诡异地看向这个似乎是来求爱的男人。只是出于晟时谨慎的企业文化,没有人去八卦些什么。只有和夏商周喝过酒的纪书楷觉得此人有些眼熟,这才回头又看了一眼。这一眼他认出了夏商周。
“夏行长,您怎么到晟时来了?”纪书呆扶了扶鼻梁上的酒瓶底。一脸的诧异。
伍媚恰好从电梯里出来。
“我等的人来了。纪经理,下次有机会找你喝酒。”夏商周拍拍纪书呆的肩膀,也没顾得上嫌弃对方肩膀上跃起的几点头皮屑,快步向伍媚迎上去。
纪书楷有些目瞪口呆地看着二人。这距离上次饭局才多久?伍总监居然都搭上夏行长了!这个公关总监简直应该改名为公交总监。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愤愤地想道。
伍媚并没有接那束还滚着露水的玫瑰。她只是好整以暇地抱着两只手,懒洋洋地看着夏商周问道:“夏总这是做什么?”
这是夏商周在知道伍媚就是晏夷光之后,第一次正经见面。她脸上并无脂粉,只用口红勾勒出两瓣唇。然而这唇现在却微微吐露一线,似笑非笑地勾着。她穿着一条雪青闪蓝的及膝裙子,下摆还覆着一层黑色的蕾丝花边。这个鲜艳的色彩愈发衬得她小腿雪白。他恍惚间忆起,在之前他们的数次碰面里,大多数时候她都是穿着裙子的。而念书那会儿,她最不爱穿的就是裙子。因为一直跳芭蕾的关系,她对自己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