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兄弟,你这真的是……太仁慈了。”哈根见事情已了,忍不住走到刘尉的身边,低声地埋怨道。
对此,刘尉只是笑了笑,没有做太多的解释,走到一旁开始收拾一些柴支,搭建营地。
看到这里,哈布走了上来,拍了怕哈根的肩膀,笑了笑,并没有说话,闷头闷脑地开始帮忙搭建营地,哈根只能无奈地叹息一声,也去帮忙了。
……
……
过了大概半个时辰,刘尉等人的简易营地已经搭建好,火堆刚刚声起的时候,王大石从屋内走了出来,看了屋前不远处的众人一眼,就走到屋后。
过了一会,他再次从屋后走了出来,手上一边拿着两只肥大如同火鸡一般,已经被宰杀剥光了毛的鸡类,另外一只手拿着一个酒埕,大步地走向了刘尉等人的简易营地。
王大石走到了刚刚升腾而起的火堆旁,熟练地用木枝叉起两只肥美的禽类,拿出了几个木碗,将酒埕内的酒倒在五个粗制的木碗中。
这酒显然是秘制的,并且有一定的年份了,散发着浓浓的酒香,沁人心脾。
王大石将木碗分别拿到每个人的身前,随着自己拿起了一碗,大声地说道:“刚才的事情是某的不对,这一碗,是某对各位的致歉。”说罢,自己爽快地一口喝光一碗。
喝完后,王大石自己再次往自己的碗内满上,走到了刘尉的身前,真诚地说道:“这一碗是某敬小兄弟你的,感谢你救了某媳妇。”
刘尉原本对王大石突然的举动有些讶异的,不过他很快就释然,轻笑着举着那简易的大木碗和对方相碰,喝了起来。
那酒还没有入口,就有一种迷人的酒香扑鼻而来,其中夹带着一种特殊的芳香,又像是果香,即使刘尉不嗜酒,尝到如此奇特的酒,还是忍不住大口地将酒喝掉,身体顿时一阵火热,这种热是从腹部直冲头部,让人有一种充满气劲的感觉。
哈根哈布两人是战族中人,战族中人最为嗜酒,王大石之前拿着酒埕出来的时候,他们就像是饿狼一般地眼睛闪着绿光,只是碍于之前的关系,不好意思冲上去抢过来喝。
现在酒送到他们身前了,他们的喉咙就直打鼓,最后还是忍不住直接喝了起来,美酒落肚,他们两人都忍不住大叫一声好,眼神都明亮了起来。
一喝完,他们两个人就对王大石完全不同态度了,加上经过之前的事情,他们大概也明白对方刺杀他们也是被人所逼,于是一伙人,围着火堆,很快就熟稔地喝着酒,撕着“鸡”吃了起来,气氛也逐渐地变成温和起来。
席间,哈根也暗中询问王大石的来历,只是,对方本就寡言,并没有说太多话,只是他心中有愧于之前的行为以及感谢刘尉对他媳妇的相救,才有了眼前的这一幕交谈,很多事情涉及太深的,他都沉默以对,尤其是他和他媳妇的身份。
不过,哈根也是一个懂得变通的人,见王大石不想多谈自己身份的事,他也就转移到酒上,很显然,王大石也是一个嗜酒的人,一说起酒,他自己都开始多说话起来,只是他这么一说,众人听得心中都有些讶异。
因为王大石原本是一个无酒不欢的人,只是,自从认识王小蓉后,他就很少喝酒,因为她不喜欢他喝酒,只是隔一段时间,他有很高兴的事情,才自己偷偷地去屋后的那一片小树林中挖出埋在地下,那采摘了很多山上,林内珍贵药材,果子,酿造而成的果子酒,独自小酌一杯,至于高兴的事情,就好比如前不久王小蓉顺利地产下一名小男丁。
众人看他的样子,的确可以看得出他是一个好酒之人,一个如此好酒之人,能够为了一个人而戒酒,可以看得出他那媳妇在他心里的地位的确很高,尤其重要的一点,他还是一个劲力通神的强大武者,恐怕在诺达的一个武林中,也是名列前茅之人。
至于他们吃着的那很像鸡类的禽类,是这里独有的野鸡,叫做雪鸡,拥有着雪白的羽毛,肉质肥妹,口感极好,尤其对人有极大的裨益。
原本王大石经过了好些日子才从雪山上打回来准备给王小蓉补身子的,屋后的笼子里关着一共就只有五只,之前就吃了三只,剩余的两只已经在他们的肚子里了,王大石也是见自己屋内没有什么好招呼的,只能拿出这两只雪鸡出来。
不过,王大石也表示没有关系,日后再去山上打回来便是。
大概聊了一下杂事,哈根很快就将正题转移到正事上,就是寻找传闻中的昆仑山起源之地的事,王大石毕竟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的时间,对这里也极其熟悉,可以算是这里的“本地人”了。
果然,王大石一听,顿时沉默片刻,便道:“听你们所说,如果某没有猜测错误的话,你们所找的应该就是山中部落种族的‘龙池’了?”
“龙池?!此为何物?”众人心中一动,问道。
“具体为何物体,其实某也没有见识过,”王大石看着火堆,柴火在噼啪地响着,声音不大,却让每个人都可以清晰地听到他说的每一个字,“昆仑山极其广阔,山川,森林,河流,雪山都是它的每一部分,同时,昆仑山中生活着极其少数的部落,自称为昆仑人,视自己为昆仑族,是世居昆仑山之上的原始部落。
以前某与他们也有极其少数的交流,曾听他们说昆仑山的主峰天龙雪山上,每天旭日东升,黑夜消逝之时,便是每天至阴至阳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