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这么想。”
罗璿抬起头看着他——阳光正好从他背后照射过来,有些刺眼,连他的脸都有点看不清了:“呵呵,你真高啊,有一米九吧?没想到你是大一新生呢,我还以为你是老队员了。”
光头男呵呵地笑了起来:“我没有一米九,只有一米八九,还是穿鞋的。本来我喜欢踢足球的,但是高中的时候大家都说我不是这块料,所以我就想到了大学改一下。我哥哥是校篮球队的,所以我也进篮球社了。”
罗璿笑着点了点头,正想问他叫什么,那边已经喊声和口哨声四起了——
“喂,光头,快一点!”
“喂,别和美女聊天!”
“你自己盖了人家的帽,还不快点把球拣回来啊!”
“美女,别理他,到这边来!”
原来不是有人暴投,而是他给了人家一个大火锅,直接扇到这里来了啊!
罗璿生得其实挺漂亮的,从初中起,就有男生对她送过秋天的菠菜,可惜人家眼里只有两个姐姐。虽然如此,对于这种被人起哄的事还是见怪不怪的,所以也没怎么在意,只是对着光头男欠了欠身,笑了一下:“那不打扰你了,下次有机会再聊。”说着就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请求包养!:暗香阁
☆、第40章
出过了一身汗,日头也已经偏西,身后的夕阳照过来,把罗璿的身影投到了前方的地上,长长瘦瘦的,形成了个苗条的美女体形,迎面吹来的风,让仍然在阳光下走路的罗璿,感受到一阵凉意。
或许,上完课来出一身汗,也不错——想来,罗璿自从高考前两个月起,就全力备考,没有再锻炼身体了。
上次和黎梓菲一起去h市打野球,只打了二十分钟,居然还感到有点累,难道是体力下降了?
自己也的确是该锻炼一下才是,不然可惜了那么多年的锻炼成果了!
罗璿一边在心里想着,一边走到了校车的停靠站,然后等了一会儿,上了从另一个校门驶来的校车——k大虽然是名校,但是却因为市政府的发展计划而在前年搬到了这么偏的地方来,必需乘坐校车才能到有公交的地方。
还好校车的倒数第二站可以换乘一部直接到罗璿家附近的公交,所以罗璿也并不怕麻烦。两部车,大概一个半小时左右就能到家了。
九月的天,日头还是很长,到家的时候,天还亮着。推开家门走进去,桌子上已经摆好了菜,很是丰盛,看来程晓月也是为自己的小女儿第一次大学上课而精心准备了一番。
但是让罗璿更加吃惊的是,居然看到了黎梓菲。
“咦,你怎么在家里?你不是回学校了吗?”虽然黎梓菲很快要以交换生的身份离开了,但是罗璿并不相信她会因此而不管自己已经待了这么些年的篮球队——黎梓菲早已经不是她们队的队长了,但却一直是那支队里的精神支柱,她的所作所为,也都对得起那支队,也对得起那支队里的所有人。
黎梓菲说:“本来是在学校的,不过今天和明天都没有我的必修课,我就回来了。”
这天是周四,所以等于连修了四天,比小长假还长了。
罗璿说:“那你的篮球队呢?”
黎梓菲说:“如果到了现在还要我指导怎么训练,没有我监督就要偷懒,那她们就没救了。”
罗璿伸了伸舌头:“你这是说给我听的吗?”
这时程晓月和罗天从里屋出来,程晓月说:“小璿你回来了啊,快吃饭吧,不早了。”
罗璿坐下就想吃,罗天把她的手一拍:“去洗手!”
罗璿吐了吐舌头,钻进了浴室,索性冲了个澡再出来,结果桌边的三个人都等着她,也没动筷。
“让你洗手,你怎么洗澡了?”罗天似乎有些不满,“大家都等你呢!”
程晓月把老公瞪了一眼:“天热嘛,你还不是一样回到家先洗了澡。反正天不冷,菜凉一点也能吃的。”
黎梓菲也说:“算了算了,也没多长时间,菜还温着呢!”
罗天又好气又好笑:“你们两个,就是宠着她——人家关公温酒斩华雄,她倒好,温菜洗个澡,这难道也能算神速什么的吗?”
罗璿这时坐在罗天旁边,说:“哎,今天参加了篮球社,可累坏了。一身的汗,所以觉得还是先洗一把吧,不然坐在你们旁边,身上的汗味让你们反胃吃不下饭就是我的罪过了。”
黎梓菲听了笑得比什么都开心:“你已经加入篮球社了啊?真乖!”
罗璿说:“是啊,不过校篮球队和篮球社是两个概念——校篮球队的人才是出去跟人打比赛的,平时也能用篮球馆练习,其余的人平时只能在外面露出的篮球场上玩玩,就好像正规部队和预备队一样。不过女篮一共就十来个人,所以不分的。”
黎梓菲说:“基本上学校的女篮都是这种情况,女孩子都不太爱运动的,跳个舞什么的还行,篮球什么的就算了。不过我记得你们学校还有个打得好的,叫什么来着……”
黎梓菲皱起了眉头,似乎在思索:“好像和一个成语有关的……是什么来着……哎,记不清了……”
罗璿心想——不会是任苒吧?时光荏苒?
如果任苒知道黎梓菲连她的名字都记不得,会不会仍然那样笑呢?
任苒,仍然,呵呵,好奇怪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