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奇遇
叶崇义自作主张,强拉着陆雪征去陪自己去馆子里吃晚饭。陆雪征已然在家吃过,这时眼看自己不能脱身,只得是坐在一旁,看着叶崇义大嚼。
叶崇义打扮的油头粉面、通体芬芳,微微撅着嘴,吃喝时也不闲着,夹枪带棒的奚落陆雪征,显然是心里一直赌着一口气。陆雪征知道他的心思,并不动怒,但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贫嘴,最后激的叶崇义发了脾气,放下筷子就给了他一记耳光——不重,却很响亮,“啪”的一声,搞得两个人都有些出乎意料。
陆雪征抬手摸了摸脸,感觉叶崇义有些给脸不要脸,所以半笑半怒,神情像那水波一样,很不稳定。而叶崇义知道陆雪征是个有脾气的,不禁暗暗失悔。趁着陆雪征没有翻脸,他向后一靠,故意做出了慵懒而嗔怒的姿态,两道长眉隐隐蹙着,s向陆雪征的目光却是温柔。
于是陆雪征无奈一笑,受了他这一出美人计:“崇义,别闹!”
吃过饭后,叶崇义在汽车里询问陆雪征:“你往哪儿去?”
陆雪征把双臂抱在胸前,扭头看了他一眼:“你想让我往哪儿去?”
叶崇义向窗外一摆头:“我想让你跟我走!你不走也得走!”
陆雪征饶有兴味的望着他:“走哪儿去?”
叶崇义忽然向他露出了狠毒毒的笑容:“姓陆的,你对不起我。我用你一晚上,你同不同意?”
陆雪征摇头:“我不同意。”
“你不同意也得同意!”
陆雪征一点头,很爽快的答道:“那就别废话,走!”
叶崇义扬手一拍前方汽车夫的后脑勺,语气凶恶的喝道:“开车!”
汽车一路走的拐弯抹角,陆雪征望向车窗外,就见天色越来越黑,风景也是越来越模糊,最后竟是到了一处完全陌生的小胡同里——胡同外面就是大街,两边建筑灯光辉煌,似乎是接连矗立着两所大楼,皆是租界俱乐部一类的所在。
他忽然有点紧张:“这是什么地方?”
黑暗中,叶崇义伸手搂住了他一条手臂:“你不是胆大包天么?有胆子就不要问!看看我会不会真的把你杀了吃r!”
陆雪征没言语,摸索着在叶崇义那大腿根处掐了一把。叶崇义年轻,皮肤紧绷,tuō_guāng之后更是白亮亮的像一条大银鱼。陆雪征承认叶崇义的一切好处,同时不大清楚对方为什么对自己念念不忘。
这时,汽车在一处黑黢黢的宅院门前停下了。有人握着手电筒跑出来迎接,车门从外面被打开来,叶崇义拉着陆雪征跳下了车。陆雪征环顾四周,没看出什么门道,不过一眼之间瞧清楚了来路与去路,顺势又扫视了宅院的高墙——墙头挺平整干净,是个能落脚的地方,虽然是高,但是如果没人在后方拉扯的话,他也满能够快速翻越逃跑。
走入院门后,他见到了星星点点的光亮,仍旧是有人拿着手电筒在四处乱晃;看那姿势与衣着,大概是看家护院的打手一流;不过没有太高壮的练家子,想必身手也是一般。
这时,前方的房门开了,放出了明亮的电灯光。叶崇义轻车熟路的带他往里走,陆雪征在经过时用手轻轻一叩门板——是木门,必要时合身冲去,也能撞开。
穿过一间房屋,又走过一处院落。最后再次进门,陆雪征怀疑自己是来到了某处俱乐部的后方。
向下走过长长的盘旋楼梯,眼前的情景让他确定了自己的想法——这里就是一间俱乐部的地下室。地下室是一间宽敞大厅,灯火通明,人头攒动,正中央摆起擂台,正进行着一场地下拳赛!
这让他神色一变,转身就要向上返回。而叶崇义一直留意着他,此刻就猛然用力攥住了他的手:“你要干什么?”
陆雪征回想起抵达此处之前所经过的种种关卡,知道自己强行离开也是困难,便压抑着不满反问道:“你带我来这种地方,又是要干什么?”
叶崇义一瞪眼睛,那气势和方才相比,立刻就不一样了:“干什么?你那个和尚往死里敲了我一笔钱,现在我要你上去,把那个杂种给我打趴下!”
楼梯上的陆雪征拧着眉毛,居高临下的低头直视了叶崇义,语气也变得不善起来:“崇义,你不要太过分!我不是你手下的玩意儿!”
叶崇义紧紧拉扯着他,针锋相对,丝毫不让:“少他妈的装模作样!你答应让我用你一晚上,现在就得说到做到!上个月我在这场子里输了两万大洋,今夜里你不给我把局面扳回来,我饶不了你!”
陆雪征没想到叶崇义会来这一手,心里真是动了怒气——不过与其硬走,似乎打一场拳赛还更容易一些。
快速的思忖了一瞬,他叹了一口气,随着叶崇义向下方场中走去。
地下拳赛,规则有限,不算正规。台上刚刚结束了一场格斗,胜者就是叶崇义口中的“杂种”。
杂种真的是个杂种,不知混了多少种族的血,东方人的面孔,西方人的身材,生的高大魁梧,那身躯似乎比金小丰还要更伟岸一些;打赤膊穿着短裤,腰带系的很紧,周身的肌r一块卯着一块,在灯光下闪闪发亮。
输者被他打爆了一只眼球,满脸都是鲜血,躺在地上动弹不得,被人拉着双腿拽了下去。观众们有黑发黑眼的,也有金发碧眼的,一时间也看不出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