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丰觉得这事不必着急,想要劝阻,可惜没劝住。丁朋五带着哑巴出了门,晚上抱着三只小猫回了家。将这三只小猫放在客厅茶几上,他对着陆雪征笑道:“干爹,您看这猫崽子,挺漂亮吧?”
陆雪征提前预备了一只篮子,里面垫了两层毛巾。把三只小猫放到篮中并排趴好,他兴致勃勃的大吼一声:“儿子!下来看猫!”
四面八方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陆云端、金小丰、俞振鹏一起跑出来了。众人慑于陆雪征的威严,不得不在茶几前站成一排,齐声对猫崽子做出了赞美。
陆雪征得意洋洋,快乐极了。
一个月后,陆家连人带猫,喜迁新居。
当晚家中大摆酒席,庆祝乔迁之喜。陆雪征心中欢喜,痛饮威士忌一瓶,当场酩酊大醉。
午夜时分,卧室床上,水漫金山……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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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开始
167、安闲的一天
陆雪征搏命半生,如今能够平平安安的全身而退,心中十分庆幸知足。若换了旁人,前半生都在惊涛骇浪中弄潮,此刻一旦落得风平浪静了,定然会若有所失、无所适从;陆雪征却不然,他在喜迁新居之后,大肆养花养草,将家中装点的花团锦簇、生气勃勃;又想自己饱读诗书,只是读的杂乱、不成体系,现在闲了,正好在家做点学问,也不辜负了自己这名士一般的生活状态。
义父(含番外)_分节阅读_109
他让丁朋五开车下山,去给自己买一部《二十四史》回来。丁朋五领命而走,在外面逛了一天,又吃又玩,末了晚上回来了,超额完成任务,一鼓作气卖了三十多史,全是精装封皮烫金字,翻开来纸张雪白,十分讨喜。尤其是整整齐齐摆在书架中时,长长一排,好看极了。
陆雪征甚为惊讶,摸着下巴站在书架前,数了一遍,又数一遍,嘴里喃喃的说道:“哎呀……怎么这么多啊!”
丁朋五站在一旁,陪笑说道:“干爹,多总比少好,您正好可以慢慢读,多读一阵子。”
陆雪征明白这干儿子也就是认字而已,所以懒得和他交流;同时心中暗暗烦恼,因为自己也不知道二十四史是哪二十四部,这连挑都没法子挑。
陆宅这回空间宽敞,仆人又都被打发到了楼后仆人房去,所以楼中人口越发有限。金小丰占据了楼上靠边一间房间,隔壁便是陆雪征的卧室。这两间屋子当初本是杜家父子的卧室,乍一看上去平常无奇,其实中间有一道房门相通——杜文桢自己病的老天拔地,夜里还时常惦念着要去看看儿子,生怕儿子梦中受凉。陆雪征不肯让金小丰留宿自己房中,金小丰无可奈何,只好想出了这个折中之法。
陆雪征的卧室紧邻书房,书房这回布置的十分舒适,经过几次采购,顶天立地一面墙的大书架也被新书渐渐填满。书房的斜对面是一间小屋,充作陆云端的画室;而陆云端现在因为终日和苏家栋结伴,所以两人索性搬进了二楼另一端的大房间内,从早到晚玩闹不歇。俞振鹏和丁朋五不凑那个热闹,两人清清静静的住在楼下,出入十分自由。
陆云端听说爸爸又买回许多新书,便在晚饭桌上提出要去书房挑一本回去阅读。陆雪征见儿子有这向学的心,倒是满意,一口答应下来。
于是饭后,在陆雪征伺候三只小猫之时,陆云端带着苏家栋,理直气壮的走进了书房。
站在书架前仰起头,他一直望向了书架顶层——太高了,他踮起脚也够不到。爸爸总是这么狡猾,能让他拿到的书全是枯燥乏味的!
陆云端脑筋一转,也不关门,只让苏家栋站在门口前后望着,自己则是快手快脚的搬来一把大椅子,踩上去之后又像小猫一样拼命伸展,把身体拉的细长。红头涨脸的终于抽出一本好书,他将那书藏进怀里,然后立刻跳下来,把那椅子搬回原位。
这回大模大样的挑出一本最薄的史书,他带着苏家栋回房去了。
陆雪征蹲在楼下一间浴室内,给三只小猫洗澡。金小丰和丁朋五全都借故跑了,只有俞振鹏慢了一步,被捉了个正着。此刻他老老实实的蹲在干爹面前,拿着一条松软毛巾为小猫擦毛。小猫骨骼纤细,爪子粉嫩,养了这几个月,也不见成长。三只猫的品种都不相同,其中一只外国蓝猫——在陆雪征眼中是只灰猫,终日娇声媚气的,最为凶悍;另外两只全是胖墩墩的虎斑纹猫,一只是灰白相间,一只是黄白相间,吃吃睡睡,倒还温柔。陆雪征把猫当人养,逐只洗了个香喷喷;而俞振鹏擦来擦去,总不见干,感觉十分无聊,且被那小蓝猫挠了一爪子。
良久之后,陆雪征放了俞振鹏,把这三只猫全部带上楼去了。
陆雪征洗漱更衣,独自坐在床上逗猫。小蓝猫窜上了陆雪征的肩膀,抬起一只爪子拨他头发;另外两只小猫就在床上跑来跑去,其中一只立起来抱住了陆雪征的一只赤脚,歪着脑袋去啃他的脚趾头。
金小丰从门缝向内窥视一眼,见满床是猫,便没进去——不知为何,这三只猫对他都不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