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 > 重生耽美 > 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 分卷阅读342

事。

城主还趣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

玉罗刹将酒杯重重地扣在桌子上,木头桌子被戳了一个洞。

这酒喝不下去了。

叶孤城!

他的脸漆黑如锅底,墨汁子涂在脸上都没有他现在的脸色更恐怖。

好你个叶孤城!我们家阿雪辛辛苦苦一个一个世界地找你,你竟然在这里安家立业还娶了个貌美如花的妻子?!

玉罗刹摸上剑柄。

他要替阿雪讨个公道!

作者有话要说:  一百章撒花!(虽然这篇文才写三分之一还不到)

看字数请叫我业界劳模

要亲亲要抱抱要举高高还要营养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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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岚风受到了排挤。

排挤这个词其实不太妥当,毕竟是在白云城中,就算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意见都不会将情感带入公事之中,因为他们共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城主服务,所以,即便是集体性质的嫌弃,也只不过就是不被人理睬,或者老是被放冷气罢了。

放冷气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类丑陋的嫉妒心。

只要是人活着就有嫉妒心,这句话是正确的,看上去再像仙人,白云城的各位也不是仙人,他们只不过是有自己目标,有自己珍宝的人类。

叶孤城,是白云城中捧在心尖尖上的宝物。

城主本就不近女色,在他身边的女人没有一个会突破防线,也生不起心思,在所有人都平等的大前提下,相处和乐是正常的。

但是!但是!

谁都没有想到,岚风的命竟然会这么好,只是帮城主传达一次小命令,竟然就坐了火箭般原地飞升与城主传起绯闻来。

即使知道是绯闻也不行啊,光是看见岚风那张做梦一般恍惚的脸,就很想用武器捅到她的鼻孔里。

也是非常不怜香惜玉的想法了,谁叫白云城的人各个长得都挺好看,在大家容貌基础差的并不是很多的情况下,岚风根本就不值得他们手下留情。

就算她美若天仙又怎样?

然而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又或者是眼神多像刀子,这对岚风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正相反,她甚至还很享受别人愤怒的视线,这意味着自己真的成为了绯闻女主角,而且还是和城主传绯闻的。

岚风:虽然十分自愧不如但还是耐不住心中窃喜,我也是死而无憾了!

唯一远离风暴中心的就是叶孤城,他甚至不知道究竟传出了怎样的绯闻,因为这条消息经过白云城众鉴定并不是必要消息,说出来反而是污了城主的耳朵,至于岚风自己暗暗高兴就够了,如果真的让城主知道了她自己怕是头一个要以死谢罪的。

原因都想好了,因为辱没了城主的名声。

叶孤城已经找到了新的乐趣,那就是为人师长的乐趣,难得还没有事情要从白云城离开出远门前往中原,就天天看他种在地里的小白菜。

哦不,不是小白菜,是阿飞才对。

叶孤城本质是个宅男,要不然也不能在飞仙岛一窝窝十几年,现在虽然来了塞北,除了环境有变化,还是一如既往地呆在白云城中,更不要说江湖上前十年被沈浪与王怜花搅得翻云覆雨,他还忙着巩固自己才到破碎虚空后飘飘然的境界,一晃眼十年过去了,竟然一次都没有出远门。

但即便他没有出远门,白云城的势力却在不断地扩张,这都多亏了能干的下属,在叶孤城并不知道的时候有了钱有了人脉,情报也有了。

所以他能更加安稳地在白云城中窝下去。

白云城众:为了城主创造舒适的环境是我们的义务!

也是非常乖巧了。

叶孤城披着一身雪白的大氅出锁龙阵。

塞北与南海不同,这里的冬天格外的冷,风也格外的凛冽,即使有内力护身,穿一身单薄的白衣还是让岚风和朗月看着就齿冷,所以即便是叶孤城的武功已经到了不畏严寒的地步,他的下属们还是会送上制作精良的大氅。

雪狐皮子又或者是雪狼皮,要白,要名贵,还要兼顾保暖与美观,光是制作出一件就要耗费无数的人力与物力,更不要说是年年都要做衣服,还是一打。

除了白云城,估计也没有谁能够负担得起这高昂的花销。

他披着一身大氅行走在风旋儿中,很奇怪的是,明明那风碰上入侵者就会化成尖刀,毫不留情地将其嚼碎,但是遇见叶孤城却好像变成了温顺的小绵羊,还没有碰到他的袍脚就自动退散,走了一路,大氅甚至没有沾染上灰尘。

出锁龙阵就看见一阵冰天雪地,塞北的天气一天一个样,但等进入冬天之后,无疑就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人很难在如此严苛的环境中生活下来,能够活下来的只有有厚厚毛皮的野兽。

大地白茫茫一片,根本分不清前进的方向,但叶孤城却早就知晓了道路,向着某一点坚定地走去。

他的前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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