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不用啦,我们是朋友,帮忙照顾你也是应该的,不说了,我还是去煮点东西吧!
”
邓祺进了厨房。金聆把目光看向电视,听到电视里的报导,金聆的瞳孔一缩,电视上报导的是a市的近况,其中报导到的一个是四十岁的沈麟南带着三岁的儿子出门游玩,那个孩子,
在a市被称为“太子”。
太子,金聆苦笑,确实是名副其实的太子。三十六岁的沈麟南和某个千金结婚,生下了一个男孩,人们称呼为“太子”。
现在的沈麟南,和他完全不认识,距离他,很远很远。
“金聆,我煮了鸡蛋羹。”邓祺端着碗出来,“快吃吧!”
金聆感激的看了他一眼,接了过去,一口一口的吃着。
“金聆,以后你不要跟赵毅走太近吧,不是我对他有意见,只是……”
金聆愣了一下,对了,这一世赵毅并没有死。
“金维信呢,他怎么样?”金聆抬眸问邓祺。
“他伤了你,被判刑入狱了。”
入狱啊!金聆没再说话,继续吃邓祺给他做的鸡蛋羹。
金聆休整了一天,第二天早上起来洗漱,愣愣的看着镜子上自己的容貌。
三十四岁的自己和二十二岁的自己,两个阶段,却截然不同。
三十四岁的自己已经有了岁月的刻痕,虽然还是那个样子,但是明显有了皱眉,只是不易
察觉。
“金聆,我先去上班了,你要出门的话记得带上钥匙,钥匙放在玄关的鞋架上面。”邓祺在外面喊道。
金聆应了一声,快速的洗漱起来。出来的时候,邓祺已经走了,桌上放着给他的早餐。
吃了早餐,拿了钥匙,金聆出门逛逛,看看a市的不同。没有任何交通工具,金聆只能步行或者搭公交车。
逛了一个上午,金聆随便找个地方解决午饭,坐在餐馆里,金聆心里很茫然,这个地方,明明跟他有很多的牵扯,可是现在,什么都没了,人家早就遗忘了以前那个金家的小少爷,连金维哲也成了过去。
人,终究是往前看的。
他现在就是一个年过中年的的大叔,一无所有,狼狈至极,还要寄人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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