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狠狠地压了他一把脚心:“你丫才特么的混蛋。”
张晨张了张嘴,我以为他要骂我,却没有想到,他红着眼龇牙咧嘴地说:“对,我是个混蛋,混蛋喜欢你,一直都特别喜欢你。”
张晨说过很多次他喜欢我,好像都没有这一次杀伤力大,他说得太过真切,眼圈还泛着红,我避开了他的视线,也松手放开了他的脚丫,我说:“谢谢你喜欢我。”
——
张晨给过我最大的错觉,就是他喜欢我,想和我在一起。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认定他是在追求我,开始下意识地回握住他的手,频繁地同他见面,练手机的备注,也从张晨换成了更暧昧的“晨儿”。
我骨子里是一个悲观的人,并不会想未来会怎么样,这段关系如果开启将会持续多久,只是觉得时间刚刚好,如果是张晨,我愿意同他试一试,即使我并不清楚,我对他的感情,究竟是什么。
过新年的时候,我给张晨递了早就包好的红包,张晨笑着接了,又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
路上的车很少,他开着车,带我去了西城,我跟着他进了这个过分豪华的小区,第一次踏进了西城的房子。
房间装修得很好,也很漂亮,张晨把手里的房卡放在了我的手心,他说:“新年礼物,送你的。”
“我不需要这个,”我总觉得哪里被我忽视了,此刻的张晨变得很陌生,甚至让我有些厌恶,“你送我房子干什么?”
“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张晨攥着我的手,房卡夹在我们双手之间,像一层厚实的门,“宿舍也不方便,哥,我们住在一起好不好。”
“不好,”拒绝的话脱口而出,我看见张晨失落的脸,又有些不忍心,“毕业了再说吧,暂时我还是想住在学校。”
“也是,听你的。”张晨笑了笑,但笑意没到眼底。
第14章
春天的时候,学校组织志愿者活动,我也报了名,张晨说要去外地出差,我们在吃了一顿饭后就离开了。
志愿活动在申城,张晨出差地点在川城,中间隔着起码两千公里,我却在街头撞见了张晨。
那是很戏剧的场景,申城有一条古色古香的路,偏偏近年来改造成了商业街,这条街上有家面包店颇为出名,我便特地来买些面包,准备当做下周的早餐,不想,出门时却遇到了下雨。
这场雨并不大,我又穿得厚实,就把衣服的帽子扣上,低头向前走。
沿着这条路一直走,是一个三岔口,最左边的路通向最近的地铁站。
这条路我已经走得熟了,走着走着却猛然止住了脚步——我听到了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声音。
他说:“亲爱的,我最喜欢你。”
我以为,张晨千里迢迢赶来要给我一个惊喜,抬起头的时候,却发现他背对着我,话语说给了他面前的人听。
那是一个极为漂亮的男孩,他的嘴角微微翘起,短发上沾了水珠儿,他说:“你就会骗人。”
“我喜欢你,才会骗你,”张晨笑着说了这一句,撑开了手中的伞,遮住了他和对面的男孩,“别闹了,我们回去吧。”
那男孩却越过张晨,看向了我,话语中带着困惑和挑衅:“兄弟,你站在那边,准备听多久再看多久啊?”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越下越大,叫我能从容地抹一把脸上的水,我止住了有些哆嗦的嘴,手指也捏得生疼,却是笑着说:“你男朋友是我同学,这不撞上了么,想打个招呼,没成想,还能听个墙角。”
那男孩却狐疑地看了一眼张晨,又看了看我,他说:“你没带伞。”
“出门还是晴天,就没带。”
张晨就在此时转过了身,他的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尴尬和波动,特别自然。
他说:“那你过来挤挤,我开了车过来,你住哪里,我送你一程。”
“不用,”我又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我坐地铁就行,这伞太小了,回头再联系吧。”
“也好。”
我挥了挥手,跑进了左边的路,偏偏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我看见瓢泼大雨里,张晨撑着一把雨伞,手背揽着那男孩的肩,亲密又缱绻。
在我决定转身的那一刻,张晨却突然转过头,他看到了我,无声地说了句话,又很自然地转回头,走他的路。
雨太大,距离太远,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浑浑噩噩坐着地铁回了临时的宿舍,灌了碗姜汤裹着被子瑟瑟发抖。
我想我不该愤怒,也不该难过,自始至终,张晨什么也没说。
他只是热络了些,粘人了些,不拘小节了些,我却把这些当成了他在追求我。
我说服着自己,这一切不过是一场误会,张晨并不是背叛了我。
手机却突然响了一声,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抽出手,拿起了手机,下一秒,这部手机报废在了墙角。
张晨那孙子说:“可能你没有看清楚,我对你说的是四个字,我喜欢你。”
我早就该想到的,张晨这个人渣,早晚要渣在我的头上。
喜欢是什么?
或许是在一起时会开心,不在一起时就不开心。
很小的时候,我看过一部颇为阴郁的老剧,女皇的男宠试图引诱受宠的公主,受宠的公主心里却只有死去的驸马。他们之间发生了一段很有趣的对话。
公主认为,喜欢一个人,就要对他忠诚,相依相伴,白头偕老。
男宠却告诉公主,喜欢一个人,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