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麻烦了。”霍建华礼貌的笑笑,“以后我学着自己做。”
“那也好。”张丹峰继续挑选新鲜的蔬菜,还笑着同他聊天,“对了,你那个战长沙也快出来了吧?我妈特喜欢看你演的电视剧,听说我这次和你合作,还让我请你到我家吃饭呢。”
“是么?哈哈,伯母喜欢看哪部?”霍建华微微提起来兴致,作品被认可确实是作为演员来说最值得高兴的事情。
他霍建华不是明星,不喜欢那些虚名,他是一个演员,对他来说,把每部作品拍好才是最重要的。
“最初的《笑傲江湖》,《剑三》她都有看,还跟我说令狐冲越长越好看了,白豆腐这个孩子真讨人喜欢,不过我看她更喜欢看《金玉良缘》了,看过好几遍还不过瘾,整天乐呵呵的。”张丹峰说着笑起来,“华哥,金玉良缘是你自己的工作室投资拍的吧,你怎么想起来拍这个电视剧的,金元宝这个形象确实挺有意思。”
“我平时就这样,其实一点不安静,很没形象,所以看这个剧本也很不错,就做了个尝试。”
霍建华的努力和成长,旁人也许不知道,但张丹峰在张妈妈的影响下却了解到不少,圈里风评又好。他在最红的时候,放弃已有的位置,独自从台北来大陆打拼,认真低调,不搞那些人际圈子,凭借实力和一腔对演戏的热爱,站到今天这个位置,真的很值得佩服。
他不开微博,却从未错过什么,他不了解流行词汇,却一直引领流行。他或许不去攀附别人,而他霍建华三个字却硬生生的在大陆闯出一片干净的天地。
而张丹峰不因为外界对洪欣和镐镰的看法而改变自己初衷,他亦是独立努力,认真的演好每一个角色,《爱情自有天意》里出彩霸道的程超群,《丝丝心动》里的帅气导演林安迪,最细致传神的演绎出每个人物的性格和气质,所以他对霍建华,不仅仅是心疼,钦佩,或许更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有着惺惺相惜的感觉吧。
霍建华一谈起剧本和演戏,话又多了起来,“其实当初杰哥不是很看好这个剧本,故事虽然有趣,但毕竟是演绎前人的东西,拍不好或者演不好都有可能给公司带来亏损的风险,更何况公司刚起步...”
张丹峰耐心听着,有时候也插话跟他聊,看他带着口罩说话不方便却忍不住的样子,口罩下的笑容愈来愈满,几乎溢出眼底。
两个人去付账的时候,年轻的收银员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口罩遮不住的眼睛深邃或者严厉平静,真是好看。
霍建华拿钥匙拧开房门,换好鞋挂了衣服,接过张丹峰手里大部分的蔬菜。
张丹峰看着只剩了一件白色跨栏背心的霍建华,忍不住笑出声声来,“华哥,你怎么这么喜欢跨栏背心?”
“穿着舒服。”霍建华把蔬菜放进冰箱,转身过来,“门口的那双拖鞋是胡歌的,你穿应该合适吧?”
张丹峰换上鞋,背对他脱休闲西装的外套,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在这里怎么还有胡歌的拖鞋?”
霍建华看他将外套和自己的挂在一起,露出黑色的衬衣,突然问了一句,“很奇怪吗?”
很奇怪吗?
张丹峰笑笑,没说话,跳过了这个话题。
“华哥会洗菜吗?”张丹峰收拾好,越过他走近冰箱,从里面掏出一块银耳来,转过脸看着他。
霍建华瞄了一眼他手上的银耳,主动接过来,“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
“噫,华哥你还见过猪跑?”张丹峰一脸认真,盯着他锁在一起的眉毛,仿佛问得正经。
“我见过胡歌跑。”霍建华拿着银耳瞅来瞅去,想着怎么完美解决它。
张丹峰微不可察的皱了皱眉,转瞬又笑开了,“银耳是要先泡过才能...”
“...”
怪不得我妈买的银耳都是大朵大朵的。
霍建华刚要辩解,就听见‘扣扣’敲门声,还带着阳光灿烂的笑声,“华哥,开门。”
霍建华一愣,和张丹峰同时出声,“胡歌?”“胡歌!”
还是张丹峰率先反应过来,笑出来,“华哥还不去开门,正好一起吃个饭。”
“他估计只是路过。”霍建华眼神微微有些不自在,“我去开门了。”
张丹峰点点头,又从冰箱拿出来其他的材料,进了厨房,正在翻找盛放银耳的蔬菜盆。
这边门一开,胡歌把手里两团毛茸茸往霍建华怀里一塞,“华哥帮我照顾儿童桨弟,我要出去两天,搁你这里我最放心了!恩就这样,我要走了,楼下车等着呢,马上来不及了!”
语速惊人,霍建华勉强听个大概,就见他转身扑进电梯,电梯门光上的瞬间看见他做了个大大的飞吻,吼了一嗓子,“华哥我爱你啊!!”
霍建华将手中儿童和桨弟放下的时候,张丹峰正好探出头来,“哎,华哥,你这儿有没有围裙。”又看他自己一个人回来,疑惑的问道,“胡歌呢?怎么没来。”
“哦他啊,过来寄送儿童和桨弟。”说着他走近厨房,“我又不做饭,哪来的围裙?”说着懒懒的靠在厨房门框上看他一脸认真的泡好银耳,还用手试试温度,不由得好笑,“你做个饭这么认真?我都不好意思吃了。”
张丹峰将盆放在一边,半转脸看了他一眼,“那你来做,我好意思吃。”
“你敢吃我做的饭么?哈哈哈”霍建华清朗的笑出声来,脸上微微的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