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情在沈云哲的住处休养了几日,因被照顾得好,且沈云哲用的药也恰到好处,于是几日下来她身上的小伤已经全好,连疤都没留,背上严重的伤也已愈合,伤口不再疼,用不了多久痕迹也会淡去直到全无。
沈云哲配制出来的除疤药膏非常有效,这点令她很佩服。不用人告诉,风情也能猜出这种透着淡香、清凉无比的除疤药膏提炼起来肯定不易,也许有人捧着千金想买都不一定买得到,而他却很大方地送给她使用了……
“真是穷大方。”风情攥着食指大小的光滑小瓷瓶微笑,起身走出房屋打算透透气。
沈秋端着刚洗完的衣服经过,看到风情走出来哼了一声,扬着头高傲不屑地自她身前走过。
风情看到了,盆中放着的是她的衣服,因她身上有伤行动不便,是以这几日她的衣服也由沈秋来洗,当然仅限外衣,里衣等私密衣物她宁愿穿脏就扔掉,也不想假手他人。
沈秋眼尖,扫到风情手里拿着的瓷瓶,顿时像是被人挖去了心头似的露出心痛万分的表情。原想假装没看到,可是实在是憋不住气,狠狠向空中瞪了一眼,阳怪气地叹起气来:“这世上啊,总有那么些个人让你难以理解!你说说,有人遇险小命差点儿没了,有幸被人救下,不求这被救之人感恩戴德做牛做马去回报,也不指望她为白吃、白住、白喝药、白用药、白使唤人家书僮干活的事感到没脸,就单这知、恩、不、图、报,上来便抽恩人一大耳刮子的作风就与蛮子无异!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欠人情的是老子、是大爷,施恩的却要当老妈子伺候人家,这到底是什么事儿啊!”
“不错啊,还会说几句成语,文采不错。”风情把玩着瓷瓶,倚在门棱上斜睨着边说边拿眼角余光狠瞄她的沈秋。
“那是当然!”沈秋闻言头扬得更高了,还没来得及进一步得意突然回过神来,瞪向风情,“你少转移话题,告诉你,少一直拿身无分文当白吃白喝的理由!就你手中拿着的那小瓶不仅能除疤还能美容养颜的玉肌膏,卖给京中贵妃最少五十两银!林林总总加起来,你一共欠我们六十两白银,记得还钱!”
沈秋唯恐她欠钱不认账的暴躁模样让风情感到好笑,深吸一口气,摆出一副与他一样的冷脸道:“放心,离开这里我很快就能还上,真要急,就将我那几样首饰先拿去抵着。”
“呸,你那几样首饰当都当不了,连烂柴火都不如!”书僮说完后拿衣服去晾了,不再与风情拌嘴。
风情了下头上着的一普通发钗,这是她自己的,静王府那几个价值连成的簪子她不想再戴,还不能拿去当,此时外面正查得紧,拿去当铺会暴露踪迹,这便是沈秋刚刚说的那些首饰连烂柴火都不如的原因。
如此,那欠下的六十两银子,她只能先厚着脸皮欠着了。
此时风情身上穿的是件淡紫色衣服,因为穿红衣容易暴露目标,皇和静王府搜查人时定会对穿红衣的女子大为注意,毕竟她以前一直都是穿红衣四处游荡的。
穿惯了红色衣服,猛然间穿其它色衣服,风情感到有些别扭。
耀眼的红衣会衬得风情有如一朵盛开的罂粟,美艳绝伦,引得男人飞蛾扑火甘愿沦陷,而穿了紫色衣服的风情虽少了一丝媚惑,却多了几分雅致,少了一比奔放却多了几分淡雅,总之不管她穿什么颜色款式的衣服都迷人得很。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出去采药顺便探查情形的沈云哲回来了。
“爷,情况怎么样?”沈秋急忙上前询问。
沈云哲出外忙碌大半日,回来后依旧神清气爽,不见半丝疲惫,大热的天他连一点汗都没流,仿佛不是在火热的夏季出外办事,而是在凉爽的秋季刚踏青回来一般。
“比前几日搜寻得更紧了,我们还是迟两日再走比较稳妥。”沈云哲摘下药篓递给沈秋,轻掸了下白衣上几不可见的灰尘,向风情的屋子走去。
见沈云哲刚回来就去找风情,沈秋脸鼓得圆圆的,冲沈云哲的后背做了个俏皮鬼脸。
沈云哲站在门前敲了两下门,有礼地询问:“风姑娘在吗?”
“进来吧。”风情的声音自屋内传来,这两日他们已经互知名姓,沈云哲称呼风情时就在姑娘两字前面加上姓氏。
吱呀一声,木门被推开,沈云哲走进去,在他与沈秋合力打制出来的虽简单却结实的木椅上坐了下来。
“静王府可有新情况?”风情坐在扑着虎皮的木板床上问。
“皇上下旨再给两天的时间,必须抓你回去,否则要严惩静王府。”沈云哲淡笑着说道。
和亲的事被静王府搞砸,北阳国使者深觉国威被南月国污辱,原本关系融洽的两国为和亲之事闹得颇不愉快,皇上为此震怒,减了静王爷的俸禄,命静王爷务必将北阳国使者哄好,并且尽快搜查到风情的下落。
因风情拒亲的事惹怒了北阳使者,是以在找到风情后,静王爷需亲自护送她嫁去北阳国,而他则要隆重地向北阳国皇帝道歉。
外面流传的是这些,至于有没有其它内情便不清楚了,沈云哲也不关心这些。
“已经过去五日,还没有你的消息,皇上等不及了,下了最后命令,静王府上下这两日怕是别想睡个安稳觉了。”沈云哲看着连想事情都美得令人移不开视线的风情说道。
“何必非要找我去和亲?皇上的十公主已经及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