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正面交锋(一)
应该讲,丁得理的这一番话,给予了祁一征和市政府最有力的支持。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
人大机构的设置,在我国的政治体现有着非常特殊的作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既不搞西方的三权分立,但也要让党的领导和政府的行为受到监督,人大,是这样一种机构。
无论是在宪法里,还是在其法律里,人大都是监督政府的。所谓监督,用《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察看并督促”的意思。说白了,是挑刺找毛病。只不过在现实,任何一级政府和人大之间的关系,都不可能硬是弄到那种剑拔弩张的地步。虽然说的是人大对政府的工作实施监督,但在现实,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也是基本是处于平等甚至于政府人大强势。客观讲,政府掌握着实实在在的行政权力,而人大虽然在法律赋予了监督政府的权力,但由于缺乏实实在在的权力和手段,所谓的监督,也只能是动动口,举举手。但我们不能因为这样对人大的作用予以轻视,当他一定要强制出声时,其影响力也不是一般化的。因为在现行行政体制下的几大机构,只有人大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它是代表人民。在曾经经历过阶段斗争为纲年代的人都知道,凡是出现了以人民的名义的事,都不是小事。所以,丁得理的这种表态,可以说是对市政府最大的支持。
丁得理虽然只是市人大的副主任,但由于是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所以他的话实际也代表市人大,胥忖朱哪怕是对丁得理的这一番表态有意见,也无可指责,更不可能说丁得理表了态不算数。
制定实施规范完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意见,由于只是政府自身的事,不需要再提交给哪里审查,是需要市人大支持,这个工作祁一征已经做在了前面。因此,《关于规范和完善招投标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的实施意见》两个方稿基本成熟后,祁一征安排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政府要通过这种行政性件,不需要其他机构审查,只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可以生效实施。
只不过,在政府常务会,作为副市长的天天心里总感觉到有点不是滋味。他向胥忖朱建议让吕筱仁具体把财经工作管起来,让市委以财经领导小组的名义把本来属于政府管理的各项经费开支管起来,没想到,那边还没有成定论,这边所采取的反制措施已经出来。为此,天天在心里有些对胥忖朱和吕筱仁的办事能力有所怀疑了。但天天给胥忖朱建议的目的,并不是这件事一定要达到什么效果,而主要是想向胥忖朱表示忠心,从而向胥忖朱靠拢。由于天天自己对宁秀班子的情况及今后走向认真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决定了他为了下一步自己能够在宁秀的政坛有说话的一席之地,必须要做出的行动选择。
天天是一个有着明确政治目标的人,他曾在一个非常私人的场合说过他的理想。他说“一个人不能当官算了,如果要当官,一定要当一个敢作敢为、敢想敢干的官。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自己的能力,也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一段话,实际是天天内心的真实想法。而对于天天来说,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譬如敢于把一个规划三千万元的碧霞居项目直接给自己的好友,虽然最后因为胥忖朱的插入没有成为现实,但如果没有胥忖朱的插入,完全可能成了现实。又譬如为了能够在省级机关几个要害部门把关系拉拢到位,为此而花费的经费居然敢拿到本来经费不多的最底层的社区去报账。再譬如这一次,为了靠拢胥忖朱,可以采取这种在外人看来完全是吃里爬外的做法向胥忖朱献媚。
政府这边的反制措施已经出台,而天天给胥忖朱建议的将市委财经领导小组实实在在运行起来的事,却是在市政府的措施出台以后才在另外一次市委常委会确定下来。由于前一次市委常委会因为李聿民的一席话和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出现不配合,会议没有对市委财经领导小组运行的事形成定论,下来后吕筱仁又将相关人召集起来,再一次对稿进行修改和完善,之后再一次提交常委会。
在这次常委会,由于政府已经有了应对之策,祁一征也没有在会发表任何不同意见。只是在会提出,希望所有领导包括财经领导小组的同志都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严禁以权谋私,更不允许利用职务和职权搞权钱交易。
可以说,对于同一件事情,在不同的人那里,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认识和结果。譬如一个杯子,对于口渴的人来说,他会觉得是用来装水的,对于好酒的人来说,他会觉得是用来装酒的,而对于肚饥的人来说,他可能会觉得是用来装吃的东西的。三种认识不同,可能会带来三种做法的不同。
而对于本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项目审批和资金审签之事,胥忖朱想的是自己如何从这里面方便捞取自己需要的好处;而对于吕筱仁来说想的则是如何以此来削弱以祁一征为主要领导的市政府的职权,同时自己也在这里面显示自己能够一手包天的权势;对于天天来说,则主要想的是通过这种对自己没有实质性损害的建议,让胥忖朱加深对自己的了解,进而能够进入到胥忖朱的权力圈子;而对于祁一征来讲,却从看到胥忖朱和吕筱仁在这其可能隐藏的不良用心。
当然,事实最后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