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正是她所在的小镇。
他如同午夜梦回幡然惊醒。
惊醒的是一晃而过的糊涂半生。
听见的是万劫不复。
剩下的是人生梦死。
……
最后记得的,却是坟前一株盛开的清香淡菊,他背起行囊又要远行,他问梦在哪里,如今他知道,梦就在脚下,可此生都将困顿在她的嫣然一笑里。
“你亲手种下的菊花,慢慢长高了。
我想等你回头那天,就会看到。”
歌词其实只写出了四五分,许寻笙却听出了八九分。但她知道观众也是一样,一个人若能把歌唱成这样,再不懂欣赏音乐的人,都能听得到。
他唱的是一个男人年少时的骄傲和幼稚,唱的是懵懵懂懂一生所爱,可当他的年华终于成熟清澈时,所爱已隔山海。许寻笙甚至无法分辨他的歌声到底是触动了自己心中那一点,是和徐执无疾而终的感情,还是和岑野在一起后的热烈甜蜜,可是那情绪就排山倒海而来,她的眼眶已湿了,差一点就掉下泪来,抬起头尽力忍住,否则妆都会被这对手唱花了。
坏了,她心里升起个念头,坏了。
舞台上的陆小海,脸上没有笑,也没有悲伤或紧张,他似乎平复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对观众们温柔一笑。许寻笙的反应还算好的,台下观众已全部站起,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响起,竟有许多人在擦眼泪,还有几个人不知想起了什么,是自己的青春还是错失,用手捂脸哭得满脸通红。
连三名评委中都有两人低头擦去眼泪。
朝暮乐队这边一片寂静,最沉不住气的辉子,在一副挺傻了的模样之后,恍然惊觉,轻轻“靠”了一声。其他人都面无表情。许寻笙平复了一会儿,看向岑野。暗光映在他脸上,他一直盯着舞台,没有笑,眼神有点凶。
即使许寻笙从未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可她还是不得不承认陆小海的先天嗓音条件或许不如岑野,可今天根本不会有人在意了。两人写出的词曲水平或许也相当。
但是,陆小海唱得比岑野更好。
那好,不是初闻岑野天籁之音内心震动的那种好,也不是看到岑野英俊皮相听到他惊艳飙高音时的那种好,也不是朝暮乐队热血旋律令全场激动沸腾的那种好。
是许许多多情绪重重叠叠千回百转,是人生悲喜忐忑起起落落,是经历过十年千锤百炼的各种技巧气息运转无形。是陆小海一曲唱罢,足以已让全场观众惶惶惊动,泪流满面的那种好。
哪怕是作为对手,当许寻笙望着陆小海,望着舞台上那群骄傲不羁的男人,心中也会震动不已。甚至生出个可敬的念头正是因为有陆小海,有这样一群人,惊才绝艳永不放弃,十年坚持霸气四射,带给人这样震撼人心的音乐。中国的原创音乐,中国的乐队,才没有真正死去。才能依然艰难的,无数人前赴后继地支撑着,存活着。
今日的对手,是当之无愧的乐圈砥柱,无冕之王。
可是,小野怎么办?朝暮怎么办?
那怕佛性如许寻笙,此时也感觉到一块巨石,压在心头。可她的那只从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孙猴子,还能跳出来冲天吗?
接下来是朝暮乐队上场。
一曲唱罢,现场观众反应热烈,热烈而已。三个评委脸色平静。
在许寻笙的记忆里,朝暮乐队自参赛以来真的是一马平川,只输过一次。那次还有被固胖胖乐队黑幕的嫌疑,使得岑野怒砸亚军奖杯。可今天,朝暮乐队已难逃落败命运。
舞台上灯光璀璨,太过炽亮的光芒,令人的眼前晕白一片。观众就在眼前,却如隔着云海。许寻笙站在队伍最末,与岑野隔了几个人。他此刻还是稳重老练的,脸上带着淡淡的不动声色地笑,心里在想什么,却已无从知晓。
深空分裂站在他们对面,傲然对立的姿态,毫无掩饰锋芒。然而他们的表情却轻松多了,仿佛这样的局面,这样的力挫对手,已是习以为常。
许寻笙已不想看他们了,抬眸看着舞台上方漫射的光,可依然无法挥去心里的难受和失落。
评委的声音不时传入她的耳朵里:
“朝暮表现比较稳,现场气氛驾驭得非常好,小野的高音令人惊艳。”
“动听是一流的。能把人唱得又哭又笑的音乐,才是超一流。”
“哎你们听到网上一个说法没有,说深空分裂,是流行摇滚乐队届的无冕之王。今天一天,名不虚传。”台下热烈掌声。
“深空分裂乐队情绪掌控得更好,虽然朝暮也很优秀,但我觉得第一场pk赛应该已经没有悬念了。”
……
赵潭几个,脸上都挂着礼貌抑或说是勉强的笑,仿佛又回到了他们最初出道的日子,有着如履薄冰的表情。可是再用力的笑容,也难掩眼中的灰败。而岑野始终面无表情,眼神冷硬。
pk赛共分今明两场,今天由三位评委打分,每位评委占分100。大屏幕上最终公布了两支乐队今天的得分:
深空分裂:53,55,58,总分166分。
朝暮乐队:47,45,42,总分134分。
朝暮乐队首轮十进六pk赛,以32分的不小差距,暂时落后于深空分裂。
岑野负于陆小海。
不羁黑马对至尊王者的初次挑战,一败涂地。
第九十三章 深夜点拨(上)
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