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入星光,以下属工作室的形式进行经营。
此消息一出,全网轰动,而星光那边也派出一位很有分量的高层正面回应,并对网友的疑惑做了适当解释:
“我公司很早以前就展开了接触,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敲定,而赵元之本人知恩图报的优秀品质则进一步坚定了我司引入的决心,后来经过双方不断协商,最终才有了现在的结果。谢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赵元之的支持与厚爱,从今以后,他将以更好的姿态出现在大众视线中。
另外,维护旗下艺人的基本权益和名誉是星光的本职,我司法务部已经正式起草文件,发出律师函,决定立即针对之前卢慈伦先生、谢晓唯女士以及两人的相关粉丝部门对赵元之先生名誉的损害提出诉讼……”
概括起来,就是赵元之还是跟原来的老东家合作,但这一次人家却不再是任人鱼肉的小鱼小虾,背后赫然站了星光这个庞然大物!
合着人家不是没地方去,而是早就有人来挖角却没答应,可星光确实想要他,怎么办呢?好办,我们有钱啊,干脆就连你原来所在的那家小公司一起收购了!
此消息一出,赵元之的粉丝都喜极而泣了。
“我决定从今天起就是星光的粉了!”
“太好了,等了多少年啊,我们之之终于有人给做主了!”
“公交车上哭成傻/逼,之之这几年真的太不容易了,呜呜呜!”
不管星光发布的声明里究竟有多少水分,是真的如他们所言早就有意向,还是前段时间刚看到被流言所扰的赵元之,发现他有签约的价值才出手的,但他们所展现出来的决心和大手笔真的非常有魄力,一下子就安抚了粉丝们长久以来疲惫不堪的心。
有个从赵元之出道开始就追随他的老粉丝特意写了一封感谢信给星光,“我们赵元之真的是个特别本分特别努力的好孩子,他的外型自不必说,基本功也一点儿不比某些当红小生差,最要紧的是他真的不怕吃苦,真的特别努力……这是个傻孩子,让人心疼的傻孩子,受伤流血从来不会炒作,我们没本事,元之给人欺负了也帮不了他……他真的是个稍微给点机会就会给你们成倍回报的优质艺人,谢谢你们替他维权,也谢谢你们给他这个机会,,你们一定不会后悔今天所做出的决定。”
这种能很大程度上提升公司名誉的好事儿,星光自然不会错过,于是直接就把这封感谢信做了公司官方talk置顶,短短几分钟转发量就破万,二十四小时之内没准儿能破百万。
唯一曾跟他有过近距离接触的秦峦也十分感慨,跟两个徒弟磕着瓜子唏嘘道:“这孩子也算不容易,这回终于苦尽甘来了。”
听说星光两年前就接触过他,还愿意帮他支付老东家那边的违约金,但赵元之半点不带犹豫就拒绝了,理由只有一个“老板待我不薄”。
两边谈了好久,赵元之始终不松口,星光也不能强买强卖,只好不了了之。
后来赵元之所在的公司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竞争压力而面临资金链断裂的窘境,星光再一次找上门,旧事重提。
自始至终,赵元之就提了一个条件:他签约可以,但不希望老公司破产。
公司规模本来就小,后来不景气又有好多人跳槽,现在统共就他和另外三两个艺人了,而除他之外都是入不敷出。可想而知,一旦他走了,这家公司也真就要完蛋了。
恰恰在这个档口,赵元之被无辜卷入流言,虽然不是什么正面的,但热度确实上去了;再加上老东家规模实在不值一提,派来谈判的人跟上面负责人商量过后,还真就答应了,于是签人的同时又完成了个不大不小的收购案。
这么一来,老公司经过人员调整之后就摇身一变成了星光旗下赵元之的个人工作室,没人失业,星光也没花多少钱就得到了想要的艺人,皆大欢喜!
顾陌城看的目瞪口呆的,这样也行?你们有钱人真会玩!
而星光一出手,直接就打乱了之前卢慈伦和谢晓唯和他们公司的布局,两人立刻被架到火上烤,一夜之间成为众矢之的。
你们不是欺负人家没靠山吗?现在好了,靠山来了,咱们法庭约起?
国内有两家公司最喜欢打官司,一个是本身就常年养着一整个“强辩团”的祁凰,那绝对是维权小先锋,上到旗下艺人名誉损害,下到街头巷尾乱用海报,几乎待逮着就告,一点儿也不计较是不是不构成本。
几年下来,圈内外侵权分子们纷纷闻祁凰而色变,看见他们家的艺人就本能的绕道,惹不起惹不起,毕竟并不是每头巨兽都心甘情愿为了一笔两万块钱的赔偿金跟你纠缠一整年的。可人家祁凰就乐意,被采访的时候也说的理直气壮:“我们打得起!”
就是打得起,根本没在怕的,不管案子大小,只要你侵权我们就告,赔本也告,就是要先把招牌立起来。
努力的付出总是有回报的,打从前几年前,虽然国内侵权、盗版等大环境依旧没有明显好转,诸多艺人频繁遭到诽谤、图像盗用等问题,可祁凰却几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