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du8)文学)知道自己不该还为这种事情难过,云薇诺下意识地抻手去捏自己的脖子上的项链,可她却只握到了一手的空气。
项链呢?她的项链呢?
那是她亲生母亲留给她唯一的东西……
慌了神,云薇诺猛地从牀上弹了起来,腿脚还发酸发软,她刚下地便一个趔趄跌倒在地毯上。顾不得摔疼的手肘,她便开始在房间里到处翻找。
包里没有,牀上没有,地上没有,到处都没有……——
大少,这是客房部在您牀上找到的。
犹豫了很久林思暮才决定将东西‘还’给大少,虽然她心里很清楚这条女式项链不可能是她老板的,但她还是表现出一幅她也很‘疑惑’的样子,恭恭敬敬地将东西上交……
什么?
项链。
说完,林思暮又瞥了她的老板一眼,然后似是而非地补充了一句:可能是云小姐留下的……
你怎么知道是她留下的?
闻声,林思暮深吸了一口气:那间套房不外订,只有云小姐进去过。
放下吧!
宋天烨淡淡吐出这三个字,目光平静地扫过办公桌上的东西,眼底的神情莫测高深,精明如林思暮也似乎有些参不透他在想着什么。
这个男人素来如此,深不可测到让人害怕。
林思暮也是经过‘千锤百炼’才练就了如今这幅金钢不坏之身,但每到这种时候,她还是觉得心里毛毛的。
不说点什么总感觉会出事儿,想了想,林思暮故意不经意地‘提’了一句:大少,凌总还在等您,真的不见么?
听到这个,宋天烨的表情果然起了些变化:他倒是有时间。
如果大少觉得不想和那种人合作,我替您打发他回去好了。
见见也好。
啊?
一声讶然,林思暮又失策了,而且是在同一件事情,同一个人的身上连续判断失误两次。老实说,她觉得自己之所以只用了五年时间便从实习秘书混到总经理助理,靠的绝非仅仅是运气。
用她小侄女的话说,她识人观色的本事早已出神入化。所以,她基本上可以肯定大少不喜欢凌正枫,或者那种程度已经不仅仅是不喜欢了,应该叫讨厌。
对,非常非常讨厌!
虽然合作的前景也相当可观,但凌云集团也不是只有一个选择,既然这么讨厌凌正枫,大少自然也有‘任性’的资本。
所以,在来这里之前,她其实已经劝过凌正枫回去了,是对方不肯走罢了。结果她都已经做好了再劝的准备,可大少却这么来了一句。
这又是什么仇什么怨?
难道又和项链的主人有关?读吧(du8)文学